(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0月29日,本网获悉:北京公民张宝成案二审北京高院今天上午9:30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宝成一审被判3年半刑,期到2022年11月26日。
张宝成的辩护人卢庭阁律师介绍说:“本案历经本院延审1次,报请最高法院延审2次,用尽了延审程序,理由均为案情重大复杂,理应开庭审理。我们辩护律师也多次提出书面和口头申请,要求开庭及理由。但,法院执意不开庭审理,最后做出意料之中的维持裁判,这种走过场的审判,严重违反了《刑诉法》设立二审终审的监督纠正程序,大大增加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率,责任谁来负?”
而今天福建公民陆祚钰、李穗财、张华到现场声援。
张宝成:1959年6月19日出生,北京市人,自由职业者,资深民主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北京西单广场举牌十公民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于2009年起开始积极参与推动中国的民主活动,遂于2011年春被北京市警方关押;2009年年底,又因声援刘远东而被警方拘留10日;
2012年12月—2013年3月,再次因积极参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并先后三次分别于2013年1月27日在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和清华大学附近拉横幅、拍照,于2月23日在海淀区中关村广场等地继续拉横幅、发放传单,于3月31日在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再次拉横幅、发放传单,对围观群众演讲、录像和拍照等,这些活动讯息被迅速传到互联网上,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随引发了中共当局极度的恐慌和不满。
2013年4月1日,张宝成与袁冬等人同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5月7日,被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12月11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开庭审理;2014年4月17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3月30日,刑满释放;据悉,因其在狱中曾遭受虐待。
张宝成本次是于2019年六四临近时日被中共当局刑事拘留的,又于2019年7月4日被正式批捕。张宝成是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批准逮捕的。2019年12月30日,张宝成遭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张宝成的起诉书中,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控,而其犯罪内容都是其社交媒体2000余条上的言论,实属赤裸裸的因言治罪。
2020年11月10日一审宣判,张宝成获刑3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今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对张宝成先生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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