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1日8时许,我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注销蔺其磊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末尾赫然写到“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字样,我轻蔑地笑了。
针对北京市司法局违法注销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书,我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既不接收材料也不作出书面答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提出投诉控告均不予处理。
我已经初心了(初步丧失了对法律的信心,简称“初心”),北京市司法局明显违法作出行政决定,堂堂的首都三级法院竟然连起诉材料都不敢收,不知道他们天天上班时该如何面对那个熠熠生辉的金色国徽?
无耻的行为,连法律都没法阻挡它,而且法律还为其站台护航,我辈又奈如何!长发披肩法仍羞,平心不改续揭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0/blog-post_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