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1月16日,本网获悉:今天,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宋庄村民宋会春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郑州市审计局对宋会春请求审计的要求置之不理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对审计请求作出处置。郑州市政府当场予以受理。
2021年8月25日,宋会春向郑州市审计局邮寄信函,请求对中原区政府建设安置房的工程款与拆迁补偿及其过渡费依法予以审计。主要内容如下:
宋会春系郑州市中原区柿园村(行政村)村民。
自2013年柿园村实施拆迁以来,中原区政府以旧村改造名义,在既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也没有完成土地征收的情况下,大规模建设安置房,即“柿园(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A-04-02地块”。该安置房八年未建成,每年还要支付过渡费1.5亿人民币,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丧失了政府公信力。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审计,挽回国家损失,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宋会春请求郑州市审计局对中原区政府建设安置房的工程款项(包括应当支付的款项、实际支付款项)和拆迁补偿款及其过渡费(包括应当支付的款项、实际支付的款项)依法予以审计,杜绝拆迁腐败。
值得一提的是,中原区政府于2019年5月29日的政府信息公开信函中,告知该项目“工程总造价7.4亿元”、“2018年全年全村应支付过渡费及实际支付过渡费数额1.5亿”,由此可见,一年的过渡费为1.5亿元,八年的过渡费已经超过工程总造价。
法律工作者认为,郑州市过渡费四年一调整,但中原区政府支付的过渡费10年未调整,既损害了拆迁户的利益,还丧失了政府的公信力,应当予以审计,以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郑州市审计局收到宋会春请求审计的信函,竟然置之不理,明显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无异于纵容违法行为。
宋会春希望郑州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杜绝拆迁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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