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22)权利运动发布: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乐居乡新河村王永莲,因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没有投票给村霸尤德富,结果尤德富在当上村支书后就指使其亲属对王永莲实施报复。为此,王永莲上访据实控告,结果被以“扰乱社会秩序”关押,释放后因拒绝先签字后见智障女儿的条件,而再被以“遗弃罪”为由判刑两年。
据正在北京上访的王永莲反映,200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尤德富的同村亲属强迫村民选尤德富。自己因为拒绝,在尤德富当上村支书后就遭到报复,尤德富的亲属李寿安、李寿江、李寿义故意引水冲击王永莲的房屋,双方发生纠纷,王永莲的家人(包括未成年孩子)被打伤,耕牛被砍死,家中物品统统被砸坏。而且,李家的70多岁的父亲住到王永莲家中,要与王永莲同吃同睡。王永莲一家只能逃出家门,地方政府官官相护,无奈的王永莲乞讨进京上访。
上访岂是如《信访条例》说的那么美好?王永莲的进京上访一次次被推到云南省,再由云南省推到昭通市,再由昭通市推到坑害王永莲的昭阳区和乐居乡新河村。2005年6月16日,王永莲带着女儿、拿着北京有关部门的转办单到云南省省委省政府信访,中午母女俩正在昆明市官上广场乞讨的时候,被昭阳区公安部门组成的劫访专班抓回,维稳专班不顾智障女刘敏撕心裂肺的哭喊,强行将母女俩分开。王永莲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而智障女刘敏则被带到昭阳区白闸镇白坡塘村山上的一个专门暂养和贩卖遗弃儿童的地方。
王永莲于2005年6月26日从拘留所获释后,到关押女儿刘敏的窝点准备接女儿,但陪同的政府官员却要王永莲先在一张纸上签字,才能够看到和带走女儿。由于王永莲不识字,不知道那一张纸上的内容,就拒绝签字。后来,王永莲在另一位访友杨敏的陪同下到关押女儿的窝点,由于见不到女儿,只好留下衣物等恋恋不舍地离去。
蓄谋已久将王永莲女儿扣押、以达到逼迫王永莲停访息诉目的的昭阳当局,居然在一年后以“遗弃罪”将王永莲送进监狱。据悉,在监狱中,王永莲不仅长期被带脚镣手铐,而且在2009年2月还被逮衣裤赤身裸体关禁闭20余天。
“自己含辛茹苦将先天智障的女儿带到17岁,且能基本生活自利,自己怎么可能遗弃亲生骨肉?既然要遗弃,为什么不在女儿刚出生或者幼年时遗弃既然要遗弃,为什么上访还要艰难地带着智障的女儿?”王永莲愤愤不平地说。
事实上,在作出一审判决的昭阳区法院和二审维持原判的昭通市中院的判决书中,居然将王永莲女儿刘敏的名字写成杨敏,将一个贩卖人口的地方改编成昭阳区福利院,其枉法裁判已到了无所顾忌的赤裸裸地步。
王永莲仅仅因为要行使选举权,却遭到一连串的打击报复,其遭遇深刻地揭示了当今社会的民主和人权被肆意践踏的真实状况。
王永莲电话:131211657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