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2月4日,本网获悉: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昨被当局构陷获刑4年
中共法院官方通告如下:“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云飞强制猥亵、猥亵儿童一案依法不公开审理,并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陈云飞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对此,陈云飞发布声明如:
陈云飞致朋友们:
一、对我的追诉,是构陷的,罪名由寻衅滋事改为猥亵,是在有意污名化。
二、我与小朋友的交往,是公开的、自愿的、愉快的,我在书店等公开的场合,与小朋友们讨论课外读物、了解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荐阅读好书、传福音、邀请参加念念活动,我没有任何邪念。
三、此次追诉的几件事情,在当时公安都对我进行了强制传唤,当时的结论并不认为我有违法犯罪行为。
四、此次追诉源于我对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持续关注和调查,朋友们可看我之前写的《我所知道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暗访九年制义务教育乱收费现场遭扣押》两文。
五、我对因对我的追诉需要,而造成的对相关学生的伤害表示道歉,我只是想把孩子们引向人性。
六、我自上次出狱就知道会很快再进来,我对对我的污名化是坦然的,我不会改变自己内心的坚守。
七、因为我常年坚持维权,导致我没有尽到孝,对不起老母亲,也没有尽到对妻子、对女儿的责任,我常常心怀愧疚。
八、到哪里都是工作,都可以传福音,监狱里的人,尤其需要我去传福音。
2021年11月
陈云飞简历:1967年8月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民主“业余驯兽师”,四川“民主行为艺术家”,著名维权公民、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1989年曾参与过“89学运”,六四镇压后返乡谋生,仍坚守民主理念,在当地展开多种帮助访民的维权活动,后因多次试图前往北京祭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而被成都警方长期监控、威胁;
2007年6月4日,曾因在《成都晚报》刊登“向坚强的六四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成都警方抓捕,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半年;
2008年,曾因以发起人名义与维权公民谭作人、冉云飞等捐血纪念六四而被警方警告、威胁;
2011年,曾因被怀疑参与“茉莉花革命”而被警方软禁家中多日;
2013年1月26日,因不满和抗议当局禁止其出境旅行,而为其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举行别样葬礼,自此开中国此类葬礼之先河;
同年3月5日,曾因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递交“致习近平等先生的公开信”、“要求中国最有权力的205名部级以上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以及7033名有效公民的签名名单,而被拒绝签收;
2013年5月13日,曾因租赁房屋被当局联合黑社会逼迁,搬迁中又遭遇暴徒的殴打和恶警的威胁攻击,终致其身体严重受损;
2015年2月至3月,又因其开通“成都市区到彭州中石化厂一日游旅游线路”而被当局忌恨,其活动随即被成都市警方搅局破坏。
2015年3月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5年4月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后检察院取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只以寻衅滋事罪起诉。
2017年3月31日陈云飞被成都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2019年3月25日刑满释放。
2021年3月25日,陈云飞再次被抓捕,后遭寻衅滋事罪起诉,2021年12月3日在庭审中突然更改罪名判刑4年。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