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8年著名民营企业家已被转入河北省邢台监狱服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2月5日,本网获悉:获刑18年著名民营企业家已被转入河北省邢台监狱服刑。

孙大午:1954年7月8日月出生,曾用名孙大悟,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保定市徐水区郎五庄村居民,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人、原董事长、现监事长,大午学校校长,前保定市人大代表,前保定市禽蛋产业联合会理事长,原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著名民营企业家,维权公民,良知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1985年,曾以1,000只鸡和50头猪起家,创立大午集团(后被称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2003年4月31日,曾因在大午网站发表《小康社会的建设及难点》、《悼念李慎之》、《两位民间商人关于中国的时局及历史的对话》等文章,被控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网站随后遭停业整顿6个月,罚款15000元,此事曾在中国法学界引起广泛热议;

2003年5月29日,曾因被控向3000多户农民发放借款逾1.8亿元,被河北省当局以涉嫌“非法集资、非法持有弹药”罪由刑拘,后被地方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其集团公司亦被罚款30万元;

2020年6月—8月,因大午集团员工为阻止徐水国营农场强拆大午公司房屋,而与强拆方及徐水区警方发生了两次冲突(后被称为“6.21事件”和“8.4事件”),事发之后,大午集团为求公道随召开职工大会,公开抗议地方当局的打压行为;

同年11月11日,大午集团公司高层主管及亲属、幕僚等28人突遭河北省高碑店市警方抓捕,其亦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自此失联;

据悉,此次大抓捕与大午集团公司和徐水国营农场土地发生纠纷,维权遭报复有关,但另有深层原因,即亦与2020年5月其在网上对许志永等公义人士及维权律师表达赞慕之情有关;

2021年4月21日,被河北省高碑店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八宗罪正式逮捕,且被关押于高碑店市看守所;

同年5月5日,其多人案被高碑店市检察院移交至高碑店市法院;

2021年7月15日,其一行20余人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7月28日,终被该法院一审予以宣判:其中,其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5年)、寻衅滋事罪(判1年6个月)、非法采矿罪(判1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2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5年)、强迫交易罪(判4年)、破坏生产经营罪(判3年)、妨害公务罪(判6年)”,数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其等不服,均提起上诉;

2021年8月31日,经保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除其二儿子孙福硕由1年6个月改判缓刑、纪玮莲略减成1年实刑外,其余人等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38年9月。目前孙大午已经被转入河北省邢台监狱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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