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2月12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的四川省法轮功学员唐之开的案情,今通报如下:
唐之开:1951年出生,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重庆市常住居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笃信法轮功而屡遭中共四川省及重庆市两地当局长期逼迫与监控打压;
2019年7月27日,因25名法轮功信仰者同聚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一居民家里阅读法轮功书籍,被人跟踪汇报,随四川省当局立即出动达州市各级警力(含达州市、大竹县、大竹县竹阳西区派出所和北区派出所警方)及“610”办公室成员等多人,以敲门换锁等野蛮非法方式将其悉数抓捕,其亦被视为同案嫌疑人于同年8月28日,被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的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拘捕;
同天,其租住处被查抄,当场搜走其个人现金和打印机、播放器等物品多件,后又将其另两处房产也一并非法查抄;
之后,虽有其中20人先后被警方取保释放,但其及5名法轮功信仰者尚仍被达州市大竹县警方刑拘不放;
后其等均被达州市大竹县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予以批捕,且羁关押于达州市大竹县看守所;
2020年11月5日,其一行6人涉邪教案被达州市大竹县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统一开庭审理;
同年12月29日,其6人终被该法院一审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共同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刑期至2024年8月27日;
其余5人亦被分别枉法判处7年6个月—1年6个月不等刑期。目前疑似在四川省成都龙泉驿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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