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茂南法院曾经禁止携带电脑出庭辩护,被我拒绝后取消开庭,为此我申请国家赔偿,法院至今不予理睬。
今天上午,该案又要开庭,法院则兴师动众、大动干戈,一起大法弟子案件,光出动法警就近20名,其他有关无关人员也有20人。
我与另一律师提前到达设在看守所的法庭,之后一群法警把我们清出法庭,要对我们安检。我们要求与公诉检察官同等对待,但法院执意要先对我们安检,被拒;就让家属先安检,后又要安检我们,又被拒;僵持一段时间后,才安检检察官,且是匆匆而过。
安检我们时,再次要求检查我的电脑,这次虽然可携带出庭,但必须由法院专业人员关闭电脑的音响视频功能,要用胶带贴住摄像头和喇叭,法院此举仍然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和歧视,仍被我拒绝。
尽管在交涉当中,法警查找出示了2020年6月份最高法院的一则通知,但他们的做法也不符合该通知的规定。
最后,副院长谭卫、庭长柯学军,主审法官周晋锋及他人一通秘商请示后,将我清到门外,他们强行开庭。
约20分钟后结束,另一律师告诉我,法院强行取消了我的辩护资格,理由是不配合法庭,并限当事人15天内另行聘请律师,被拒绝。
法院违法的限制,律师不仅不能配合(配合就是配合违法),而且还要积极的去举报控告,监督纠正,并要求赔偿,只有这样,法制才能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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