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月17日,本网获悉首位试图在西藏境内自焚抗议者存旦加措案件始末,现在通报如下:
青海同德籍藏人存旦加措流亡后2000年试图返回西藏自焚未遂,被中共当局在边境抓捕后,后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现已刑满释放。
存旦加措:1968年生,系首位试图在西藏境内自焚抗议的藏人。1987年,正值藏区宗教政策得到一定恢复和抗议活动持续发生的时期,存旦加措在当地出家为僧。
至1998年中共当局在藏区寺庙为平息“班禅转世风波”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运动”的时代背景下,存旦加措决心流亡境外。他离开所在寺院来到西藏自治区,在第一次试图流亡时,被武警边防部队截获,被讯问后释放。1999年,存旦加措成功流亡印度,在境外色拉寺学经,并多次参加在新德里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前的抗议与“和平挺进西藏”游行示威。
2000年,正值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前夕,存旦加措决定潜回境内,在拉萨发动自焚抗议活动,来戳穿中共的虚假宣传。
2000年7月,存旦加措经尼泊尔秘密返回西藏,在7月25日,于日喀则萨迦县吉定乡检查站接受盘查时,因不能提供身份证件而被警察带下其乘坐的中巴车。
经警察再三讯问,存旦加措交代其准备在拉萨布达拉宫广场前发动自焚抗议的计划。
2001年1月13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其在境外参加藏独游行示威活动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接受境外指令偷渡入境策划实施自焚”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存旦加措现已刑满释放,处于中共安全人员的严密监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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