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2月12日,本网获悉获刑9年的香港民主人士唐英杰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唐英杰:1996年9月7日出生,英文名:Leon,香港籍人,绰号“重甲”,餐厅侍应生(即服务生),“自由香港”追求者,港版《国安法》下首例获罪被告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幼生长在香港;少小时因父母离异,随在就读香港中五(相当于中国内地的高二)毕业后,即在一家餐厅做侍应生(即服务人员);然而,自其工作以来,适逢港府已越来越呈现出中共大陆化管理,尤其是《国安法》在香港的正式实施,使得香港的民主派政治人士及大批青年学生和爱港普通市民等,纷纷遭到前所未有的严苛打压,并对持续多年的维园六四纪念等集会活动予以警戒与封杀,遂“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在民主抗议活动中被频繁高呼、张贴于网上,潦草图写在墙上及印制在从小册子、书籍、贴纸、T恤到咖啡杯等各类物品之上;其因亲眼目睹、参与并深刻体会到在香港民主自由的弥足珍贵和香港社会正在被中共迅速大陆化管理的整体性倒退,遂勇敢地发出呼吁,誓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原香港已有的民主法制机制及自由民主理念的捍卫;
2020年7月1日,因其驾驶一辆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摩托车冲越警方防线,造成3名警员受伤,随被港警当场拘捕,后被指控因其车上的旗子口号有“港独”及分裂中国的意味,故被以“分裂国家罪”和“恐怖主义罪”继续羁押;
2021年6月23日,其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奉香港律政司命令不设陪审团的前提下开庭受审,期间,不仅认定其插旗口号“自然而然的结果”就是构成煽动他人分裂中国,而且认为其将摩托车撞向警员是“故意挑战香港法治的象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随后拉锯庭审15天,至2021年7月30日,终被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合判有期徒刑9年,停牌(指禁止驾车)10年;后其曾对定罪与量刑提起上诉,但2022年1月13日,知其上诉已撤回;刑期至2030年7月。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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