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2月21日,本网获悉遭判刑的前香港立法会议员、泛民主派会议召集人何秀兰女士的简历,现通报如下:
何秀兰:女,1954年7月24日出生,英文名:Cyd HoSau-lan,原英属香港籍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中西区薄扶林公民,绰号“何姨姨”、“何EE”,香港LGBT权利运动(又称同志权利运动)、性工作者及妇女权利运动维护者,前香港电台及多个网络电台节目主持人,前独立民间团体香港人权监察主席,前线(本土政党组织)首任召集人,工党创党副主席,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前香港中西区区议员,原公民起动(本土政党组织)成立人和召集人,泛民主派会议召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幼生长于英属香港;1970年从香港中五毕业后,又在香港浸会学院(今香港浸会大学)攻读英国文学系;1977年-1979年,曾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滑铁卢大学继续修读,但未能毕业;后返回香港,曾于1979年-1995年从事成衣制造出口业;
1998年-2004年、2008年-2016年,曾担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并担任泛民会议召集人数年;2004年-2007年,曾又当选为香港中西区(观龙选区)区议员;历任议员期间,曾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联同李卓人等泛民主派议员向立法会提出11项修订,如最低工资委员会组成方法及职能、立法会是否有权提出工资水平的修订动议等;曾提出多项与民生有关的建议,如劳工最低工资设限及标准工时立法等);曾要求立法会召开特别会议,讨论警方在反预算案游行中涉嫌使用过分武力驱散集会者(如未预先警告便动用胡椒喷雾,以及有警察插眼、拳打示威者)的投诉;
2012年-2013年,曾就多项有关香港民权(如《教育条例》修订)和小众平权(如“同志平权”、《性倾向歧视条例》落实等)问题提出议案或动议;曾提出动议,要求港府引用特权法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前香港廉政专员、保安局署理常任秘书长、海关关长及第12届全国政协委员汤显明涉贪问题,但以上议案或动议均遭建制派在分组点票下否决;同期,曾就修订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民主普选程序提出议案,要求准许参选人只要获5万名选民联署,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曾提倡泛民各政党以“欧盟模式”结盟合作,集中力量与资源推举有执政能力的候选人参加特首选举,以应对未来普选的挑战;曾约见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并与对方会面,要求关注警方在执法时能否维持政治中立;
2014年,因泛民委员不满建制派袒护立法会调查前廉政专员汤显明的涉贪问题,拒绝为其签名承认报告,随其曾严厉批评建制派处事不公,对泛民调查工作设卡,明显“阻止有志反贪的议员调查下去”;
2015年-2016年,其在成为泛民主派会议召集人之后,曾积极提出私人草案把特首纳入《防止贿赂条例》规管范围,要求设立3人独立委员会,负责批核特首收受的利益,修补现行机制漏洞;曾就版权条例修订草案提岀修正案,要求香港效法加拿大采用开放式豁免,即全面豁免非牟利个人用途的作品,但被港府以全球只有加拿大有先例为由反对;曾在立法会审议《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时,连同多名民主派议员提出批评性意见,要求削减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陈章明的28 0万元年薪,指陈在立法保障性小众免受歧视方面欠缺承担和认知;曾在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访港时拒绝出席欢庆酒会,并拟在会面期间向其递交泛民联署声明,要求重启香港政改和更换特首,后其在2016年的香港立法会选举中终致败选,自此结束立法会议员生涯。
2020年4月18日,其等15名民主派人士突遭香港警方拘捕,被控其等因参加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三次未经批准的集会和游行,故而违反了港版《国安法》之规条;同年5月18日,其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始庭审,但因该案件分三案处理,需暂停再审,随以交1,000元保释;2021年2月16日,其一行多人案再次庭审,其虽承认是被告之一,但拒绝认罪,至同年5月28日,仍被西九龙法院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刑期至2022年4月。
目前服刑监狱缺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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