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通州监狱拒绝蒋湛春治疗请求并威胁送严管队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4月6日,本网获悉:昨天,江苏镇江维权人士马玉珍接到正在南通通州监狱服刑的丈夫蒋湛春的电话,蒋湛春告诉妻子自己可能要被送到严管队了,原因是自己向监狱请求治病,监狱领导告知只有要快死的人才可以申请看病,话还没有说完,电话就被切断了。

蒋湛春是被镇江法院以“其在北京、秦皇岛等地有5起信访行”为由,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六个月,在蒋湛春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期间,蒋湛春遭到暴力殴打,导致双下肢瘫痪,今年1月12日,蒋湛春被送到南通市通州监狱服刑。今年3月5日,蒋湛春打电话给妻子马玉珍,说自己仍旧无法行走,监狱不给看病。听到消息后,马玉珍马上给监狱的狱政科打电话,为防止蒋湛春落下终身瘫痪的后果,表示愿意自己出钱治疗。当时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监狱会根据情况予以考虑。

蒋湛春因为信访维权,曾经被镇江丹阳市公安局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刑事拘留,该案在起诉到法院后,因当时“两高”出台文件,认为司法机关以敲诈勒索政府对信访人提起公诉,即政府作为敲诈勒索案件的被害人,缺乏法理基础,丹阳市检察院才撤回了起诉,蒋湛春被无罪释放。但,司法机关一直未与蒋湛春达成国家赔偿。

2019年9月25日,蒋湛春在河北省廊坊市的出租屋被抓捕,镇江的公安机关先以“涉嫌扰乱国家工作机关秩序”予以拘留,后又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该案先是这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理,因蒋湛春的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提出,既然指控的蒋湛春涉嫌寻衅滋事行为的案发地是在北京市、秦皇岛市,那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就应当由北京市公安机关和秦皇岛市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手续,而整个案卷中缺乏该程序证据,要求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在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的审限到期时,该案莫名其妙又被移送到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审理。2021年4月9日,该案在润州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人不仅仍然无法提供北京市和秦皇岛市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的手续(即整个镇江市的司法机关均不具有管辖权),而且在实体上,其所称的蒋湛春有上访行为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更不用说指控的寻衅滋事行为的证据了。

最后,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采信了辩护人关于蒋湛春2018~2019年的五起旅游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辩护意见后,却未依法宣告蒋湛春无罪,仅仅以2014年已经由北京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3起“涉嫌扰乱公共场所”行为(即五年内有违法犯罪行为),重判3年六个月徒刑。在法律上,该案件明显属于为打击报复而徇私枉法的冤假错案。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服刑人员有会见家人、通讯,及治病的权利,这也是中国签署的保障基本人权的联合国公约之一,南通通州监狱拒绝蒋湛春治病请求,还威胁要将瘫痪的蒋湛春送严管队,显然是违反联合国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监狱法的行为。

马玉珍电话:17506155735。

通州监狱狱政科:0513-86937100。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4/blog-post_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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