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盗窃案受害者龙凤云诉公安故意不作为


(龙凤云在公安局讨说法)
(2011-8-13)权利运动发布:
――我的冤情何日伸
尊敬的社会各界及网友们:
您们好!

我叫龙凤云,女,49岁,家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小庙村人,新街龙云茶叶店店主。我的身份证号是:413023196208108469。

现在我如实向您们反映我们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刑警队员陈林和燕警官等故意造假包庇地方社会闲杂人员团伙开车(车号:豫SJ7722)入室盗窃我价值10几万元的茶叶案,两年来对我的案件一直推托,并向我一个弱女子采取关押、恐吓等打击报复行为。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元月16日早晨,我下楼发现大门开了,见买的香肠不见了,就及时查看350公斤茶叶,我触目心惊我的两大冰柜茶叶全部被盗。我撕心裂肺的痛,这是我们夫妻多年的心血呀!当时我差一点晕过去,就及时地向当派出所报了警。十五分钟后派出所袁警官和张警官及时地赶到了现场,当时听邻居宋传富和他爱人讲:昨天夜里十点五十分见到一辆红色的小车,转了一圈停在我的门前四十多分钟,宋传富暗记下了车号:豫SJ7722。派出所和浉河区刑警中队也都录下了口供。我还向邢警陈林警官反映:茶叶被盗当天早晨,有个以前吸过毒的30多岁的男人从来我家买了五斤茶叶,每斤280元,计1400元欠账,以后又以200元一斤卖给了信阳市一位女人。我怀疑他们是一伙的,才要求陈林警官查一下买茶叶的女人是不是豫SJ7722的车主,这很关键,可是陈警官说我说的没道理。

几天后,浉河区公安人员都说那可能是套牌车。我说,现在是年关,查车那么紧谁也不敢用套牌车。最后十三里桥派出所无人问津,让我自己去找车找人。

我通过浉河区另一个柳林乡派出所所长杨未乐获得线索,与周荣春女士的老公联系。我们在十三里桥路口见面,周荣春的老公徐老板承认车是借给别人了,出了事自己很后悔,徐老板准备把被盗的茶叶全退给我们,见面时间是晚上6点左右。正谈着的时候,突然有人打电话说徐老板的老婆周春荣被刑警队抓走了,徐老板很气愤,说我没诚信,不该一边谈事一边报案。

第二天徐老板就变了脸,找个小姐出来让浉河区陈林警官等人做伪证,把停车时间夜里10点50分硬说成是夜里9点。并多次提出证人宋传富说的时间和证据不对,硬要宋传富按公安的造假重新做笔录,当时有陈林和燕警官等共4人,也不追查一个叫“叉子”的嫌疑人。

天太黑了,实在没办法,我就天天到浉河区刑警队找陈林警官,追急了,陈警官说咱们私下解决,钱都让他们花了,就是判刑,还不如多赔你两个钱,钱由徐老板负责。可是至今陈警官也不给我一个说法,我不服继续告。

2011年7月28日十三里桥派出所所长代伟偷着对我说,你被盗茶叶也就一万多元,现在我出面协调给你两万元。请问你代所长从何处得知我的被盗茶叶一万多元?之前还说我四万多元。

为此,我多次找市委书记王铁书记(王铁电话:13568566678)和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李长根电话:15903766166),最后的结局越告越冤,浉河区公安局胡局长(胡局长电话:13937670666、13937635728)还把我无手续拘留两天。胡局长并威胁我说,再告把我劳教判刑,找黑社会让我家破人亡。胡局长还说,十几万元的东西算个啥,又不是盗银行。

现在我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及网友们,请你们伸出援助之手从网上帮我呼吁一下,揭露我们当地公安不作为和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的真相,以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万望切盼!

联系电话:1367307077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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