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4月26日,本网获悉:因举报环境污染问题而屡遭江苏阜宁公安迫害的嵇书龙女士,一直在追讨第二次被构陷刑拘、判刑时被扣押的财物。2022年4月3日,嵇书龙女士收到阜宁县公安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办案人员已经发还了扣押的财物。嵇书龙女士不服该处理意见,根据该处理意见,于今天上午向阜宁县政府申请复查。
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自然环境,而在2012年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以“寻衅滋事”构陷判刑两年,差一点死在监狱中。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女士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再次遭到阜宁县公检法以寻衅滋事“口袋罪”重判4年!
在嵇书龙女士第二次被构陷过程中,遭到了办案人员乔绍佰与张开新两人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两人不仅长期对嵇书龙实施残酷的迫害,而且还扣押嵇书龙家人送进来的棉衣棉裤,让嵇书龙女士整个冬天只穿看守所发的一双凉拖鞋和一条大短裤。
2021年11月18日,嵇书龙女士获得释放后,一直在要求炮制冤假错案的阜宁县公安局返回当年扣押的手机、电脑、衣物,及手机微信内800元人民币等财物,但多次遭到公安局门口保安的阻拦,也无数次向盐城市公安局110与督察反映,均不予理睬。
2022年1月底,嵇书龙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写信投诉到江苏省的省长信箱。到2月10日,阜宁县公安局刑警队的郭教导员主动电话联系了嵇书龙,约嵇书龙去刑警队。第二天上午在刑警队,郭教导说公安局收到省长信箱转来的信,并说已经找过乔少佰和张开新,这两人也承认有一包衣服和一部智能手机,但他们不承认有扣押电脑,郭教导员还说要把录像调出来查,并问嵇书龙这些物品如果找不到了,能不能通过赔偿方式解决。
2022年2月9日,嵇书龙女士又收到阜宁县公安局督察队的来信,称乔少佰与张开新两人扣押嵇书龙财物问题正在调查,会在两个月内作出答复,让其耐心等待。2022年4月3日,嵇书龙女士就收到了阜宁县公安局的阜公信处字[2022] 2号 关于嵇书龙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嵇书龙女士已经在财物发还清单上签字了,作出要求返回财物不合法的处理意见,并告知了不服可以向阜宁县政府申请复查。
今天阜宁县政府接待嵇书龙女士的,是一位信访局的中年男干部,该干部先联系了阜宁县公安局,然后对嵇书龙说你出狱时已经在发还清单上签字了,阜宁县公安局的处理意见没有问题。嵇书龙告诉这位接待的干部,自己是在发还财物清单上签字了,但并不是当初扣押的全部财产。
从法律上来讲,阜宁县公安局有没有将当初扣押的财物全部返回嵇书龙女士,应当出示由嵇书龙女士或其他在场人员签字的扣押清单来佐证,也可以如同郭教导员自己说的,调取查抄财物时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核实,阜宁县公安局无法出示扣押清单,及调取当初的执法记录,恰恰证明其一直在违法办案,及蓄意炮制冤假错案的事实。
最后,阜宁县政府信访局的接待人员说,他们会去调查核实,将在15天内给复查意见,并承诺,如果不属于县政府复查的职责,也会按嵇书龙女士请求,在处理意见中告知救济渠道。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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