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杭州马某案——此马非彼马,但仍属违宪因言治罪

特约评论员:潘月明

5月3日是世界新闻自由日,国际社会对这一节日高度重视,中国当局却刻意淡化,显然担忧提高民众对新闻自由的关注度。正在这一天,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消息称,浙江杭州马某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杭州市国家安全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轩然大波,因为“马某”、“杭州”这两大关键词以及央媒报道,使得很多人自然而然地联系起了网络电商巨头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云。马云的公司正在杭州,而马云也是地地道道的杭州人,生在杭州、长在杭州,且住在杭州。不过,很快,已经退休的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辟谣称,此马非彼马,此事跟马云无关。

坊间的猜测和相关传言使得阿里巴巴的股价一度暴跌7%,马云可谓躺着中枪。可是,在相关信息并不透明的情况下,也不能怪公众猜测,猜对猜不对都有其价值,很多时候,传言反而可能倒逼出真相。果不其然,其后,《法治日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案情进行了简单描述,并透露了一些有关马某身份的信息。

据悉,马某1985年生于浙江温州,现任某科技公司研发部经理。官媒称他长期以来在网上接受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洗脑”,将境外活跃敌对分子视为“人生导师”,在其渗透影响下逐渐形成顽固的反政府思想,成为境外敌对势力“以华制华”的工具。另外,他不仅充当境外敌对势力境内代理人、煽动分裂国家,还成立非法组织,制定“政治纲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更是将青年学生群体作为主要蛊惑煽动目标,鼓动学生参与抹黑祖国和民族的活动。

显然,马某属于典型的互联网一代,从事研发工作的他,在电脑技术上,应该是高过常人的。不过,在国内互联网管控几乎严厉到滴水不漏的情况下,要发布长篇大论的敏感信息还是难于上青天,更不用说什么纲领性文件了。在具体“罪证”方面,官媒称他匿名创建网络群组,肆意歪曲捏造事实,极力传播各类谣言信息,发表所谓“独立宣言”。

浙江杭州等地曾有很多人参与过中国民主党,但是,基本上都被打压得无法抬头。突然杀出一匹“黑马”,让人倍感诧异。当然,从官媒施放的信息来判断,此人明显是因言获罪,而其言论也只有在海外才有发布的空间。根据官方的后续报道披露的细节,很多人开始搜寻谁最有可能。

功夫不负有心人,海外人士发现,推特昵称为“YaYa”,用户名为“@YaYa20221010”的用户,极有可能就是被国安局抓捕的马某。登录其推特主页,可以看到,他最后的发言定格在了4月24日,当天,他声称自己将在2022年10月10日成立大陆临时政府,并于当天更换了新的头像,头像为脸谱,给人一种神秘感。

“YaYa”于2021年7月申请注册推特账号。不过,其主页上显示的内容并不多,前前后后可能只发布了几十条信息。其中,于4月22日发布的《独立宣言》一直处于置顶位置。该宣言为四言一句,共112句,内容丰富,言辞激烈,涉及到方方面面。在发布时,“YaYa”进行了版权声明,不许盗用和抄袭。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主页上还公布了联系邮箱和电报群地址。

与此前失踪的“编程随想”不同的是,“YaYa”并不为一般的网民所注意,他的推特上原本关注者并不多,直到现在,才两千多人。官方媒体央视客户端透露了马某被国安局抓捕的具体时间是4月25日,这一时间与“YaYa”最后在推特上的发言时间相吻合。很多人私下推断,他应该就是媒体报道当中的马某。消息传开过后,很多网民都慕名而去,希望知道他到底发表了哪些令党国不快的言论。

不难发现,在“YaYa”的推特言论当中,最犯忌的有几点,一是“独立宣言”,二是“讨习檄文”,三是明确承诺将在何时成立大陆临时政府。他戏称“三人两纸灭一国”,三人不知道除他之外还有谁,而两纸明显是说的宣言和檄文。官媒报道说他“煽动分裂国家”,明显是指的《独立宣言》。其实,这一“独立”之意可能并非地域独立,而是人格独立,其它内容则被认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YaYa”的这些言论矛头直指中共当局,并非针对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以及中国民众。可是,在官方媒体的报道当中,马某却被渲染成了一个仇视中国和与民为敌,且似乎是十恶不赦的反华人士。在国内微信等平台的相关跟帖当中,一片叫好,有网名表示,应该将其判处死刑。显然,相关信息已经经过了严格过滤,所有说公道话的跟帖都难见天日。当然,因为话题敏感,一般人也不敢公开对其表示支持。

在以往,诸如马某这类敏感案件,当局一般不会及时公开,因为担心引发舆论反弹。现如今,他们却有把握赢得舆论的一边倒“支持”,尽快公布以达到迅速杀鸡儆猴的目的。中共的“二十大”将于数月后召开,在此之前,当局不仅要大肆清理体制内的“内鬼”,还会对体制外的敢言、敢为人士重拳出击,让那些有民主、自由、法治思想的人不敢越雷池半步。

中国的《宪法》赋予了民众言论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马某的所谓“煽动”,只是停留在虚拟层面,虽然言辞较为激烈,仍然是和平的言论表达。将其抓捕和治罪,却有违《宪法》。现如今,用来对付逆鳞者的罪名非常多,只要你的言论让当局不快,就能有合适的罪名扣到你的头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中国《刑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05第2款则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预料的是,等待马某的或许是不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

2022年5月4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5/blog-post_80.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