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社局就其违法克扣失地农民林兰英养老金案二审提交答辩状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6月3日,本网获悉:福州市仓山区人社局违法克扣失地农民林兰英养老金案二审又有新的进展,仓山区人社局就其违法克扣失地农民林兰英养老金案,向二审的福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因该案是涉及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行政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在答辩中居然没有就其基于克扣的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而且还要求行政案件的原告(上诉人)举证证明。

福州市仓山区人社局是因为轰动全世界的“鞭炮案“中,林兰英被以”寻衅滋事“判刑22个月、并即将出冤狱时,对其以土地换取的养老金实施克扣,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失地农民用属于生产生活资料的不动产土地换取的养老金,能否在被判刑后充公?及仓山区人社局对林兰英的养老金实施克扣,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林兰英诉仓山区人社局违法克扣自己养老保障金一案中,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作出(2021)闽0102行初455号行政判决,确认了仓山区人社局克扣行为违法,但对于林兰英提起的对仓山区人社局基于的“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实施克扣行为的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该文件属于地方规章为由,驳回了林兰英的该项诉请。

而事实上,“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因为没有上位法依据,而且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以根本不具有地方规章特征,一审鼓楼区法院未对该关键的争议焦点进行审查,就以该文件由福州市政府制定为由,认定为不可司法审查的地方规章,等于认同仓山区人社局克扣林兰英的养老金的行为具有合法性,鼓楼区法院以属于地方规章为由,拒绝司法审查,明显错误。

不服一审判决的林兰英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昨天,福州市中级法院向林兰英送达了被上诉人仓山区人社局的答辩状,从被上诉人的答辩理由,及无法举证的事实来看,被上诉人等于举手投降,或指望中级法院枉法裁判了。

福州市中级法院会在被上诉人举手投降下作出公正裁判,还是在行政案件中官官相护作出枉法裁判,本网将持续予以关注。

林兰英电话:18906925250。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6/blog-post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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