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6月27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江苏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就阜宁县公安局拒不返还财物一案,根据阜宁县人民政府告知的救济途径,到江苏省阜宁县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阜宁县法院告知,现盐城市辖区内的行政诉讼,由建湖县法院受理。嵇女士修改受诉法院名称后,向一百多里外的建湖县法院邮寄了行政起诉材料。
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自然环境,而在2012年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以“寻衅滋事”构陷判刑两年,差一点死在监狱中。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女士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再次遭到阜宁县公检法以寻衅滋事“口袋罪”重判4年!
在嵇书龙女士第二次被构陷过程中,遭到了办案人员乔绍佰与张开新两人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两人不仅长期对嵇书龙实施残酷的迫害,而且还扣押嵇书龙家人送进来的棉衣棉裤,让嵇书龙女士整个冬天只穿看守所发的一双凉拖鞋和一条大短裤,而且嵇书龙女士获释后,这些炮制冤假错案的人员还拒绝返回当年扣押的手机、电脑、衣物,及手机微信内800元人民币等财物。
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也是反酷刑的国际条约的签署国,走出冤狱的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就乔绍佰与张开新两个酷吏刑讯逼供的行为,向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与监察委进行了举报,但这些监督机关居然长达四年不作为,也直接导致阜宁县公安局有恃无恐,对当年扣押的财物拒不返还。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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