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暗夜中的灯塔—-刘晓波被迫害致死5周年祭

特约评论员:曹德勋

五年前,《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因为罹患肝癌而英年早逝,年仅62岁。正因为此事,7月13日也成为了一个敏感日期,令当局如临大敌,在他忌日当天和之前几天,总会有一些生前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祭奠。

在中共专制统治之下,经过了数十年的改革开放,言论环境仍然很糟,敢言之士依然接二连三地锒铛入狱。因为参与八九民运和仗义执言、为名请命,刘晓波几度入狱,最后一次是因为联名起草《零八宪章》。该文本尚未公开发布,他就被警方提前抓捕,最终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刘晓波的最后一次入狱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因此而获得超过十年的重刑,这一判决结果超越很多人的想象,因为在1997年这一罪名正式确立之后和他之前,被以该罪判刑的刑期均不会到十年,最长的为异议人士何德普,他获刑八年。最为不幸的是,刘晓波牢底尚未坐穿,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在中国的牢狱里,疾病基本得不到及时治疗,剥夺医疗已经成了官方进一步惩罚囚犯的惯技。无视家属和良知人士的呼吁,当局至今无任何迹象对刘晓波在监狱里是否得到及时医治进行过任何经得起独立核实的调查。

刘晓波的一生都在争取普世价值在中国实现,他是和平抗争的先行者,也是时代的“另类”,被当局打入另册的人。自从“六四”大屠杀时被封为“黑手”,刘晓波的文章就无法在大陆任何媒体包括网络公开发表,唯一得以出版的一部书是化名“老侠”与王硕合著的《美人赠我蒙汗药》。他的主要平台是海外媒体,当然,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他文章的出口转内销依然影响着大陆数不胜数“翻墙”寻求真相的人。

在这个年代,走上追求普世价值的路,就得置之死地而后生,做一个时代的敢言和敢为者,不在监狱就在通往监狱的路上。作为北师大毕业的博士生,刘晓波深谙走这条路意味着什么,但是,他依然毅然决然地走下去,绝不会因为今朝面对高墙铁网,明朝便一蹶不振、畏首畏尾。倘若他的生命没有这么快就终结,相信我们依然可以在网络上看到他新作的讨共檄文。

狱中服刑的刘晓波于2010年10月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是对他莫大的抚慰,当他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六四”亡灵,他希望在将来将这笔奖金用来抚慰亡灵的家属。的确,最痛苦的群体莫过于这群人,每年,这群人当中的天安门母亲都会就当年的惨剧发声,冒着风险、抵住压力,谴责当局暴行和要求当局对事件重新定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让人敬佩与感动。

刘晓波最后一次事发是在胡温时代,当时的言论空间和当局对异议人士的容忍度还稍微高一些,倘若在今天,即便他不参与《零八宪章》起草,仅仅因为平时的政论写作,就可能会令当局忍无可忍,将其送入大牢。曾几何时,有很多人主动将微信或者微博头像更换成了刘晓波,现如今却不可以,只要被发现,就可能因此而被禁言、封号,尤其是在与其相关的敏感日期。一些人在通过微信群聊天聊到他时,只得用同音字或者“刘老侠”、“刘霞夫”替代。

在刘晓波的忌日来临前,一些仁人志士又情不自禁地忆起了他,如湖南的朱承志,他翻出了当年在沈阳医院前声援刘晓波的图片,将其重新在推特上张贴,还有评论人士自觉地撰写了文章,对其逝世五周年在海外平台上发表评论,希望各界人士能铭记刘晓波,并珍视其精神遗产和学习其百折不挠的抗争精神。

因为严厉的舆论管制,在中国大陆,已经没有任何平台会容许公开纪念刘晓波,但是,在一些群聊当中,很多人依然会在其忌日隐晦地表达对他的怀念,或是在朋友圈当中点燃蜡烛,或是发出他生前的照片,虽然不便提他的名字,但懂的人自然会懂,不懂的人也不会将其视为敏感信息,网监也可以对其网开一面。很多掌握翻墙技术的人则可以通过面书和推特等海外平台进行公开悼念,一般而言,单纯的悼念也不至于引来麻烦。当然,有条件的人还可以相聚一堂,在聚会的同时,对他进行悼念。

“一国两制”在香港已成泡影,原本拥有法治与自由的香港,已经日益大陆化,先前与“六四”、刘晓波相关的纪念性场馆已经被撤销,台湾还是唯一一片自由的土地。刘晓波去世过后,港人集资铸造一座他的铜像曾被安置在香港的铜锣湾时代广场前的空地,去年被迫搬迁,一度被换到童装品牌CHICKEEDUCK天后分店,但是仍被要求移除,现如今只能落户台湾,具体位置尚未确定,有待揭晓。

在刘晓波逝世五周年忌日之前,海外人士发起了网络视频纪念活动召集通告,希望在7月13日晚间,共同通过视频的形式参与大约一个小时的纪念大会,与会人员包括当年曾参与八九民运的多位风云人物。一些大陆的人士,也准备在这一天到海边遥祭刘晓波,实在无法到海边,就到水边,有的人则会通过在朋友圈点亮蜡烛的方式寄托哀思。

在世时,刘晓波是无边暗夜中的一个灯塔,如今,他已经被迫害作古,可他的音容笑貌和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依然长存世间,在他的忌日,让我们用各种可行的方式祭奠他,他的骨灰被撒入大海,高山、大海、长河、小溪,临水和看得见水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我们祭奠他的场所!

2022年7月12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7/5_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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