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张家塘村土地维权村民彭梦希访谈记录

访谈记录人:李原风

被访谈村民:彭梦希(女,汉族,57岁)

访谈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9:06

访谈内容:

我叫彭梦希,水库移民,现家住在湖南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张家塘村新建村一组。因我全家700平方拆除房屋不补偿、掠夺宅基地使用权,被陷害报复造成我丈夫高海平及他的哥哥高卫平因收自家宅基地改造田自种的稻谷而坐冤牢。

1958年,正值国家大跃进年代,国家为了修建鱼形山水库(赫山区沧水铺),我公公高冬阳移民搬迁到几里外的王家湾,由政府安排寄住在别人的家里,61年中央政策食堂下放,房屋变为私有产权,寄住的房屋被原房主收回。64年县政府安排移民到70里外的张家塘人民公社,移民户组建现在的新建大队。我公公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经过多年辛劳,建起了一所房子。因为两个儿子成年结婚,在85年将所建房屋分给两个儿子后,当时公公的爸爸、公公婆婆及四个女儿共计七口人无房居住,找大队建房。恰好公公当时承包了东塘湖养鱼,大队干部没有地方安排建房宅基地,就做公公工作,希望他去远离本队4里外的当时荒无人烟的东塘湖田边湘淋洲子上建房。当时的湘淋洲进出无路,洲子南边被外村的贺云章开荒5亩耕种,公公选择洲子的北边,做为宅基地建成全家民用住房,凭着移民吃苦的精神经过全家多年的劳动,慢慢在洲子上整出一块晒谷坪,两个菜园,肩挑手搬又修了一口鱼塘,开垦出几分良田。公公高冬阳于1999年过世,婆婆蔡春桃后面仍然居住在此劳作。

一、拆除宅基地房屋700平方及附属设施未补偿。

2007年,新建村东塘湖湖田争取省级投资异地补充耕地项目开发,时任村支书蔡佳富给婆婆蔡春桃做工作,极力说服婆婆腾地,答应对拆除的房屋、废坏的鱼塘、树木、菜地会给以补偿,以后腾出的宅基地等土地位置按照政策仍归婆婆耕种使用。根据《湖南省易地补充耕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湘国土资办【2009】68号)新增耕地的原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为了顾全大局,婆婆配合政府,在村支书开具《证明》作出承诺,《证明》记录高冬阳在东塘湖高滩上建的700平方房屋、宅基地后面990平方米鱼塘、开垦的两处稻田、菜园、地坪总面积2822平方米进行补偿。2008年,因为新建村与火田村合并,原开具《证明》作出承诺的村支书蔡佳富落选,新任支书徐文良在竞选村干部后,对上一任村干部开具的《证明》作出的承诺置之不理不予补偿。婆婆蔡春桃带领全家将挖废所在宅基地位置,按照高低位置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改造变成五丘良田共计4.6亩继续耕种,2011年去世之后,由其儿子继续耕种至2019年被掠夺。

二、宅基地所在位置使用权遭掠夺。

2019年1月,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我们也不知情的情况下暗箱操作,将省级投资异地补充耕地开发的良田,连同我家改造的4.6亩土地承包给村支书许和平的亲老表陈云华、蔡建斌(两人系衡龙桥镇人)养龙虾。在700平方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未进行补偿情况下,且该地块系公公高冬阳及全家宅基地改造,依照不成文的村规民约惯例,公公婆婆宅基地所在位置自已改造成的耕地,一般是由儿子继承耕种,村支书许和平父母过世后宅基地许和平用来种树使用权归他,其他村民也是按照这种形式延续,现单独对自已家改造的4.6亩村委会要收回承包给外村人,高海平和高卫平两兄弟不同意,六村合一的村支书许和平、治安主任徐文良勾结在一起,为了达到不补偿,打击报复,以村委会的名义,将公公婆婆85年修建房屋位置的宅基地开垦的耕地,认定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不准使用,必须无条件收回,于法于理站不住脚。

还有湖南省07年易地补充耕地项目明确记载,新增耕地不少于500元/亩的标准执行,由受托方每年不少于100元/亩,发放给新增耕地的农户,发放年限不少于5年。我家耕种新增的这4.6亩没有得到一分,这钱应该被承包方和村支书得了。

2019年许和平将东塘湖易地补充的良田(包括我家4.6亩一起)租给他亲老表养龙虾,他们将政府投资上百万的良田包括我家良田一起挖毁,而且政府不允许良田养龙虾。都是许和平违规操作。

六村合一的张家塘村原火田村村民严新明有一栋房屋居住,在2017年他在农田上又建了一栋房屋。村上象严新民一样一户两宅的情况还有,有房在农田上建房政策是不允许的。我组上有个五保户刘得军,年龄现70岁,他有社保,住敬老院有十年,他宅基地2万块钱买给了本队出嫁之女高银辉。我组上刘得顺出嫁之女刘定梅,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后离婚,判给母亲的周吉现15岁,在2012年村干部给她办了孤儿证,领取了孤儿所有福利。

还有在2019年,张家塘村五保户贺国春夫妇已过世,政府将他宅基地开垦成菜地后一直归他邻居贺云祥使用,还有谢有良在宁乡的老婆家居住,政府出了2万多现金给他,将他宅基地开垦成田后归他邻居陈红卫使用,还有很多同类型情况很多。即能有这样的政策,为何我家父母宅基地07年易地补充耕地项目。自家改造成粮田至2019年不能使用?还导致两兄弟判刑!

三、打击报复陷害,以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造成高海平、高卫平两兄弟陷入冤狱。

村支书许和平见两兄弟不愿意放弃宅基地自已改造的耕地继续耕种,想以扫黑的名义构陷。于2019年2月26日益阳市赫山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益赫扫黑办交函【2019】24号)发文,扫黑的目的没有达到之后,2019年10月1日下午,又以丈夫高海平、他哥哥高卫平在收割自种稻谷后陷害他们“盗窃罪”,同月26日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以盗窃罪拘押在益阳市看守所。在法院庭审过程中我们提供了自已种的稻谷的事实证据后,法庭无法以盗窃罪审理,2020年4月21日检察院又以占用集体土地为由将“盗窃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十个月服刑。(【2020】湘0903刑初93号行政判决书、【2020】湘09刑终326号)。

在村委会未对700平方米房屋及鱼塘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对自家宅基地自已家用心用力改造成耕地的4.6亩土地存在争议情况下,2019年3月村委会调动挖掘机进行毁坏,66岁的哥哥高卫平进行拦阻被群殴,衣服被扯得稀烂(有视频),59岁的高海平未参与阻拦只收割了自种稻谷。

根据《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有关合村的政策规定原有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有2019鲁13行终102号典型案例为证)我提出以下诉求:

1, 对700平方米房屋、鱼塘及附属设施依法进行补偿。

2, 对公公婆婆遗留下的宅基地改造成4.6亩土地的承包权进行确认。

3, 对枉法判决的“寻衅滋事罪”的刑事判决进行纠正。

彭梦希 电话:19958131185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7/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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