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7月28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春河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张春河:女,1959年2月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公民,中级会计师,原广州市增城物协公司财务科长兼会计,原增城胶袋厂任聘员工,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早在1994年,即开始锻炼和信仰法轮功,并因个性大为改观,待人接物为人谦和,处处为他人着想,而在亲朋好友及单位里的同事中间称为公认的好人;但自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其因一直坚持自由信念而成为广州市增城区“610”办公室的重点监控、打压的对象;曾被当局指派人员多次骚扰,并被5次非法绑架、拘押;曾被强行关进戒毒所接受洗脑教育长达半年;
2002年9月20日,曾被广州市增城区警方抓走并被迅速以邪教罪由处劳动教养1年,后被送到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关押,同期,其被单位降两级工资;
2008年7月23日,曾因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其在上班途中被增城区“610”办公室指使的增城警方和西园派出所便衣警察共同拦截,先后被关押在广州法制学校和增城区看守所,直至次年5月15日,被增城区法院冤判3年,后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狱中,曾屡遭酷刑虐待,不仅被上手铐脚镣、被剥夺正常睡眠150天,还被关小黑屋遭惩罚迫害若干天,导致其不能吃喝、大小便,造成肾水肿,出现生命垂危,最终狱方不得不将其送进广州武警医院救治;后其丈夫实在不堪压力重负而与其离婚,从此其被迫流离失所;
2021年4月10日,因其坚决抵制中共在“清零”行动中的强制洗脑转化,故而再遭广州市增城区警方和西园派出所警方联合抓捕,当日即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其家遭查抄;同年5月17日,被增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同罪名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增城区看守所;同年8月1日,其案又被转到海珠区检察院,并被海珠区检察院以同罪由提起公诉;
2022年7月13日,其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庭审,终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今,尚不知其是否已提起上诉;刑期至2025年4月9日。
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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