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民俞忠欢:谋财害命的政府,还我房产还我老婆——致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的信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

您好!我家是上海市房屋拆迁的受害者,也是因此事维权而妻子长年遭受迫害仍致死亡的受害者。

我家祖传私房,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金东村新木桥俞家宅9号、15号、16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证人证词等为证(见附件),并且相关法规政策(见附件), 等规定应该给予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但于1994年被浦东新区政府违法拆迁至今达28年之久月未获分文补偿。

我和妻子携脑瘫女儿长年累月上访,却遭政府关黑监狱、拘留、劳教、判刑等打压迫害,尤其是妻子石萍于2014年被诬陷寻衅滋事罪判刑八个月,患有多种疾病的她还多次遭受了长时间的连续八、九小时的审讯,致使其血压高达240,还出现脚肿、皮肤红肿块、高血糖等病症(见附件),出狱后即医院就诊,翌年住院,至2022年4月28日含冤去世,至今未火化。

浦东新区政府曾经要给我家一套住房,但当我们拿出一千多平米的住宅面积时,就耍无赖了,其委派的律师审核了我们的材料后,也不作声了。

上海市政府把责任划归浦东新区政府,浦东新区政府又转推给金桥镇政府,金桥镇政府又没能力解决。

再次请求你履职督办。

具状人:俞忠欢 2022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18221532679。

附件:

1、《上海市土地房产所有证》(俞家宅15号,俞唐生共有的宅基地、房屋);

2、《上海市土地房产所有证》(俞家宅9号,俞唐生为户主,全家户口报在该房);

3、《上海市土地房产所有证》(俞家宅18号,俞唐生共有的土地);

4、《上海市土地房产所有证》(俞家宅19号,俞唐生共有的土地);

5、相关政策、法律;

6、《律师见证书》(2013)律见字20130209号;

7、《律师见证书》(2013)律见字20130209号;

8、《刑满释放证明书》(俞忠欢1984年获刑,2003年释放)。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8/blog-post_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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