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9月7日,本网获悉获刑18年的哈萨克族伊犁州巩留县阿勒玛勒村清真寺教长助手木拉提别克•吾麻尔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木拉提别克•吾麻尔:1984年出生,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简称伊犁州)巩留县人,哈萨克族公民,穆斯林,伊犁州/巩留县/吉尔格郎乡/阿勒玛勒村清真寺教长(又称伊玛目)助手(经国家对宗教人士资格认证),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2016年起,因中共政府对新疆地区各少数族裔施行更严酷的高压管控政策,遂中共新疆当局开始大规模抓捕维吾尔族、哈萨克斯坦族穆斯林,清除所有带有少数民族文化特征的标志、广告牌及食品等,收缴或焚烧《古兰经》,并将数以万计的穆斯林强送“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实为培训转化集中营)接受汉化教育;对于少数民族的各种聚会(尤以举行相关宗教敬拜、祷告仪式等为甚),更是设法取;
后在国际社会关注下,从2019年初开始,中共当局才被迫将一部分在押培训者予以释放,但同时,又将另一部分人予以秘密重判入狱;
2018年3月,其因与所在阿勒玛勒村清真寺里的穆斯林共庆每年一度的纳乌鲁斯节(突厥民族的传统节日)时,协助清真寺的伊玛目(即教长)举行了穆斯林特有的敬拜仪式,3月21日,遂被伊犁州巩留县吉尔格郎乡警方抓走,同期该村清真寺里的教长及4名穆斯林亦被抓走,并被悉数送进当地一所“再教育营”接受洗脑培训和关押,自此失联;
2019年获悉,其等一行6人已被伊犁州巩留县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传扬不正当的宗教等”罪名拘捕,后被伊犁州巩留县检察院起诉至巩留县法院;2019年2月-3月,其等6人被伊犁州巩留县法院以“非法集会罪”和“非法传播宗教罪”分别密判18年-21年不等刑期,其中,木拉提别克•吾麻尔被重判有期徒刑18年,刑期至2036年3月;据悉,自其被抓判后,其妻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其妹亦因受牵连而被迫在亲戚邻里家辗转借宿。
目前在新疆新源监狱(新疆伊犁新源县喀拉布拉镇,邮政编码:835813)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