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宪魁省长您好:
我叫许荣芬,194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黑龙江省逊克县山湖社区47组。
我因受姨夫“胡同六”右派株连于1964年失去河北省定县邦子剧团的工职被下放农村,1969年我与其同乡王双锁结婚,1970年我们夫妻连同户口落在黑龙江省逊克县,1984年国家落实冤、假、错案政策时我被河北省定县平反。
由于当时就地就近解决的政策,我人和户口都在黑龙江省逊克县,所以当地统战部协调县人事局就把我安排在县人事局档案室管理档案工作,可工作不到四天就被单位领导通知我回家等候再上班的消息,这一等就是近三十年,我无数次去省、市相关部门上访,证据非常齐全,但至今得不到解决。
2010年6月3日黑河市政府法制办收下我的申请复核该案的材料,但至今不出具书面意见,经法制办接收后,一年多至今没有结果。2011年6月上旬,黑河市法制办主管信访的马主任告诉我,在家等着吧,可我等了三个多月去找马主任,马主任说还没给你上报,9月6日是林波秘书长研究此事,那你回去等着吧!这个月不行就等下个月,一拖再拖,久拖不办。
我今年已是花甲之年啦,没有能力出去打工,也没有生活来源,单身家庭,无耐之下,我只好恳请省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衷心希望在您的关注下,该案能尽快解决,能让我这年过花甲的老人有个好的晚年,多年的诉求能在您的关注下,在本省画下一个圆满的句号,我将终生感谢!
此致
上访人:许荣芬
联系电话:1309177158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利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