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豪横女警滥诉案持续三年,伤残军人陈风强弟兄三人按法庭要求提交质证意见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1月1日,本网获悉:广东珠海女警杨虹退休后滥诉伤残军人陈风强弟兄三人返回原物、及损害赔偿一案,历经三年两次开庭审理,现金湾区法院又变更合议庭继续审理,伤残军人陈风强的两位哥哥按法庭“三天期限”的要求,向(2020)粤0404民初3398号合议庭提交质证意见。

2012年12月20日,原珠海市公安局女警杨虹获得建房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的建筑(基底)面积56平方米,规划为3层,位于伤残军人陈风强弟兄590号房屋的正南面。而陈氏弟兄的房屋建造于2004年,当时按地股协议、及临街一律八层以上的规划,建造了8层半的楼房,却遭城管违法强拆了5层半。通过行政诉讼,金湾区法院及珠海市中级法院均确认,陈氏弟兄的房屋占地不存在违法。

2018年,杨虹开始建房,但杨虹所建房屋占地达120多平米,且盖了6层,因为杨虹的楼房严重影响陈氏弟兄3层房屋的通风和采光,陈凤明就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规划与住建部门相继出文责令杨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部分,女警杨虹虽然拆除了超建的三层楼房,但超占地面积的违法建筑行为仍然在持续中。

令陈氏弟兄意想不到的是,杨虹在退休后以“陈氏弟兄房屋占地面积侵占了她的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由,居然到金湾区法院提起返回原物、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从法律上来说,只有陈氏弟兄的590号房屋建造晚于杨虹所建造房屋,杨虹的主张才有可能在逻辑上成立,而陈氏弟兄的房屋建造整整早于杨虹获得建房手续8年多,杨虹颠倒因果关系的主张返回(土地)原物的诉讼,本就是一起法盲才能提起的闹剧,不料金湾区法院居然受理了,而且还委托评估公司对杨虹的荒唐主张进行了所谓出租损失的评估。

由于金湾区法院原主审法官陈立涛办理案件明显出现枉法裁判倾向,陈氏弟兄就要求其回避、并对其行为进行投诉,该案经历近三年两次开庭审理,现在金湾区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新的合议庭可能是鉴于案件的荒唐性,认为有必要在开庭审理前就违法建筑的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进行查证,故向陈氏弟兄发出限期三天内对评估报告发表质证意见的通知。

本网认为,民事诉讼法第二条开宗明义,民事诉讼是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女警杨虹不仅违法建筑,还滥用诉权主张不法利益,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会对这种行为予以制裁吗?本网将持续关注。

陈凤明电话:13268276125。金湾区法院:0756-7256820。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1/blog-post_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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