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1月23日,本网获悉:广东珠海市公安局女干部杨虹滥用诉权,向伤残军人陈风强提起“返回原物”、及损害赔偿一案又出幺蛾子,珠海市金湾区法院居然为违法建筑的公安女干部行偷梁换柱之计谋,让满心期待新党章“反对特权”能在司法中得到落实的伤残军人陈风强大失所望。
2022年11月15日上午,广东珠海女警杨虹违法建筑并侵害相邻权行为被伤残军人陈风强举报后,滥用诉权提起“返回原物”、及损害赔偿一案,第三次在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三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当天,金湾区法院发出通知,告知陈风强、陈凤明、陈凤荣弟兄三人,称为查明事实,定于11月22日对公安女干部杨虹的房屋进行测量。
然而今天上午,本案审判长邓在闲带着法警和测绘人员到现场,并没有按“通知”确认的对黄琪耀、杨虹的违法建筑进行测量,而是莫名其妙对伤残军人陈风强的华阳路509号房屋(登记在陈凤明名下)的附属隐蔽设施化粪池进行测量。
华阳路509号房屋用地(包括附属的隐蔽设施化粪池)的合法性,已经(2005)金行初字第48号、(2006)珠中法行终第9号行政判决书确认,时间远在黄琪耀、杨虹房屋(至今没有房屋门牌号)用地规划审批的八年前,在生效的行政判决未经依法撤销之前,审判长邓在闲带人进行测量,不仅对查明事实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明显有行偷梁换柱、为违法建筑正名之计谋。
据陈风强说,珠海市国土和规划部门于2013年对公安女干部杨虹申请建房作出的规划,是要求黄琪耀、杨虹建房,必须在陈氏弟兄的509号房屋南面,必须留出4米的通道,而现场因杨虹违法砌围墙侵占下,规划的通道实际已不足2米。
在2022年11月15日上午的庭审中,珠海市公安女干部杨虹为了让法官知道其背后的势力,竟然亮出了珠海市公安局局长是她的保护伞!她说:被告阻止我们建房,没办法我找到我们局长,局长指派100多防暴队镇压,才把房子盖起。
伤残军人陈风强的房屋位于女警杨虹违法建筑的正北面,其通风、采光、及消耗等无疑是该违法建筑行为的受害者,在规划部门已确认女警杨虹建房违法、向110报警后公安不作为情况下,作为违法建筑的直接受害者当然有行使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制止违法行为的权利。
今天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三灶法庭的邓在闲之所以替公安女干部的违法建筑行偷梁换柱之计,估计跟11月15日庭审中杨虹抬出强硬“后台”有关系,可这样必然引起人们对中共新党章增加的“反对特权”条款又是个什么“鬼”的疑虑。
陈凤明电话:13268276125。 金湾区法院:0756-725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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