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法院大门口,海难家属在现场为李祥谋站台声援)(李祥谋在自己的车辆上贴着海难同胞的相片坚持为天灾人祸中遇难的同胞申冤)(流着长发和胡须的、侠肝义胆的李祥谋即使身陷囹圄照样受到大家的尊敬)
(2011-10-2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3点,李祥谋因为15位海难同胞申冤而被当局指控涉“组织他人偷渡”一案在石狮市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当局在该案中对李祥谋所涉罪名的多次变换,已引起国内外的新闻界、维权界和法律界的高度关注,故今天的开庭审理显得极不寻常。
2008年2月3日,被福建远洋集团派往印尼捕捞作业“福远渔628船”在印尼海域沉没,造成十五人失踪。事件发生后,远在国内的“福远渔628”船的船东李祥谋立即赶往印尼。他发现船员的失踪,与救助不力有极大关系。他回国后,带着遇难者家属向福建省海洋渔业部门控告反映,还多次进京向国家海洋渔业局和国家农业部、国家信访局投诉,可是问题仍然难以得到解决。
2009年3月9日,因怀疑李祥谋组织遇难者家属上访,泉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将其抓捕,羁押在泉州市看守所。同年4月14日,由石狮市公安局执行逮捕。随后,涉嫌罪名依次变更为“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终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因案件的特殊和离奇,石狮市法院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大量保安、法警、武警在现场负责警戒维稳。国内知名维权人士朱承志、纪斯尊、吴华英等人到法庭围观,朱承志和南方报的一位记者以朋友的身份获准参加了旁听。不过,法院以需要彻底安检为由故意刁难代理人林洪南、刘晓原两位律师,两位律师以相关法律告诉安检人员,对律师进行安检属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正当两位代理律师还被非法阻止在安检处时,法庭的主审法官就自说自话宣布对案件开审,“被告”李祥谋对法庭的做法表示不满,不仅拒绝配合法庭审理,还将囚服反穿,露出里面的冤字。最后,法庭在李祥谋智勇双全的抗议下,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让两位代理律师进入法庭。
至发稿时,案件还在审理之中……而15位海难中遇难家属还在焦急地等待着法庭能作出公正的判决。法庭能冲破重重法外因素的阻力,独立、公正、难得地作出一次依法判决吗?让我们拭目以待!
朱承志电话:13887665440.
海难幸存者詹木水:1516035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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