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2)权利运动发布:江苏省阜宁县益林镇访民颜廷忠因报警抄了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黑监狱,于10月1号上访后被地方政府官员带回江苏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关押在阜宁县看守所。
颜廷忠的妻子韦红花认为这是颜廷忠因报警抄了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黑监狱后,地方政府对他打击报复措施,韦红花呼吁江苏当局尽快释放颜廷忠。
控 告 举 报
控告举报人:韦红花,女,45岁,住江苏省阜宁县益林镇振兴路233号 身份证号:340123196707213348
被控告人:江苏省阜宁县政府 信访局长毛福平
事实与理由
6月底我正常到国家信访局正常上访,看到国家信访局出了公告(有2011.6.29日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室,全国人大办公厅来访接待室、中纪委信访室联合公告自6月30日—7月10日三个来访接待单位临时到丰台区久敬庄在接待中心办公)7月4日我们在久敬庄,国家信访局接待部门登记后,被阜宁县信访局毛福平局长及其工作人员在久敬庄签字交接后交给黑社会(有当天久敬庄人员交接单签字为证),然后强行劫持用白色面包车押送到昌平区北七家乡岭上村南七家庄黑监狱,车号为(京PH0371、京MK6210、京F9Z106)到黑监狱后,先被关押在一个小房间内,有十来个打手开始非法搜身,翻包,我们说:“你们这是违法行为。”他们说:“这都是你们政府领导让我们这样做的”。说着就打了我们,被迫搜去我们身份证、手机及其它财物(据打手讲:是驻京办领导让打的,每打一个上访人给劳务辛苦费1000元)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有几天到几十天不等,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此关押人员最多时60-70人,上有被关最大的是80多岁高龄的老人,下有正在吃奶的幼儿,有因公伤的退伍军人,还有因工失去双腿的残疾人(有照片为证,后附证据)有部分关押在一起的人员联名签字为证(后附证据)受害人于7月4日夜里被关监狱直到7月11日左右,被他们用面包车拉到山沟,强行推下,使我于7月30日与家人相遇,当时已报警。
颜廷忠于7月10日见和韦红花一起关进黑监狱的周文香、马国华都回来了,韦红花还没回家,于7月12日他就和周文香、马国华一起到北京昌平区北七家乡报警抄了黑监狱找妻子,黑监狱抄了后,发现他妻子不在(后附证据)。后来听警方说被阜宁县信访局毛福平局长带走了,他们叫跟毛局长要人。实际他妻子被他们送到山沟里。警方营救13名被关押的上访群众捣毁黑监狱,抓获几名被人雇来看守“牢房”的外地人(有2011年7月12日昌公:0021861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为证)(后附证据)此事涉案人数众多,背景复杂,至今仍有多名幕后黑手,真正的组织者策划者依然逍遥法外。对报案人颜廷忠打击报复,于8月30日砸他家门,用大粪铺在我家大门上,砸监控还不住的有信息恐吓,威胁他,还不住的打电话骚扰他,(后附证据2)使他无法正常生活,被逼来北京。没想到地方官员郑志才,假借约他吃饭为名,把他骗去,被地方政府后回来关进看守所,他女儿又出车祸至今未上学。
他们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利勾结黑社会,打击报复上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46条打击报复上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们非法没收我的财物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得处罚。这已蜕变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怖犯罪团伙,有组织有预谋、重要成员基本固定、有明显地首要分子、分工明确、集团化运作、手法专业、资金人员设施规模到位、背景复杂:以所谓“接访稳控”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对抗中央畅通信访渠道等重大方针政策,与人民为敌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强制劫持、无限期监禁、肉体摧残、精神折磨等特别残忍地非常规手段和措施;猖狂地肆无忌惮地进行拘禁、殴打等恐怖犯罪活动;弱势冤民被逼到绝境投诉无门,矛盾激化升级,极端、恶性和群体突发事件与目俱增,后果特别严重影响;主犯罪行累累,罪大恶极。去久敬庄、马家楼登记不是法定罪,认定扰乱公共秩序必须具有法定情形,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不违法。公民有控告举报和正当防卫的权力,任何人不得阻挠、压制和迫害,一切违法行为必须追究。为达到非法政治目的,以暴力、威胁、恐吓、暗杀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即为恐怖犯罪。
端掉黑监狱只是第一步,有关部门还应顺藤摸瓜
应深入调查,揭开黑幕,揪出黑手,绳之以法,及时将有关情况公之于众,回应社会质疑,还我与公众一个明白结果,这对政府公信力也是必要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公民权利。维稳必先维权,维权方能维稳,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
颜廷忠报警抄黑监狱,阜宁县政府为了加害颜廷忠,又说他敲诈勒索(后附证据3)因为他妻子7月4日到北京反映就是2009年2月19日他们加害他敲诈勒索,案件已撤销(后附证据4、5),吊打是事实(后附证据6),关看守所等共42天,颜廷忠上访,他们对颜廷忠非法拘禁八天八夜。现在政府说他敲诈勒索,他就是敲诈勒索,说吊打就吊打,说他无罪就撤销。去抄黑监狱,他又敲诈勒索了,案件已撤销一年多了,吊打他是事实,没有对谁惩处,难道权就是法吗?老百姓没犯法,找点人做假材料就办罪,他们犯法不办,难道这就是老百姓过的日子吗?
我的要求:
1、为了寻妻报警抄黑监狱,颜廷忠受地方政府迫害,要求阜宁县政府立即放掉颜廷忠,给他公正的说法。
2、依法追究,严惩阜宁县的毛福平局长等人,把我关进黑监狱的非法行为责任。
控告人:韦红花
电话:18961926528
2011年10月15日
联系:
阜宁常委县长王强:13801419900
市常务市长陈正帮:13962020566
韦红花:18961926528
颜廷忠母亲:189619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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