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月13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因为珠海市公安女干部杨虹滥用诉权,试图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作出枉法裁判,达到其违法建筑合法化,及顺便以“损害赔偿”为由实施勒索,被害人陈凤明、陈凤荣、及伤残军人陈风强三位受害者,持已经行政机关确认为违法建筑的材料,向处理违法建筑的职能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交依法履职材料,要求依法对公安女干部的违法建筑履行强制执行的法定职责。
这是一起极具中国特色的警察特权案,不仅存在同一法院同一个法官因为公安女干部杨虹的特权,作出与之前同类案件完全相反的民事判决,而且登记在陈凤明名下的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屋的使用权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的合法性,早在杨虹的违法建筑房屋的十多年前就由该金湾区法院作出的(2005)金行初字第48号生效判决所确认,在该生效判决未被依法撤销前,按诉讼法规定金湾区法院根本不可以就杨虹的滥诉行为予以受理,即使是立案了,也因“案件受生效判决羁束情形”的规定,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但作为在“公、检、法”中属小弟地位的金湾区法院,不仅受理了“老大”单位的女干部杨虹滥诉,而且还经三年的审理,作出了陈氏兄弟拆除由生效判决确认合法的、建造在自己土地使用权内的地下隐蔽设施化粪池的(2022)粤0404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甚至还将返回原物、财产权、人身权等不同法律关系一锅烩,作出支持女干部杨虹的违法建筑行为所造成“损失”的诉请。
据伤残军人陈风强弟兄说,珠海市公安局女干部杨虹之所以这么牛,有可能跟珠海市委现任书记吕玉印是河南同乡有关系,因为杨虹与现任市委书记不仅仅是同乡关系,而是其违法建筑与现任市委书记到任的时间线上存在交集,而且杨虹的违法建筑行为从此开始一帆风顺,即使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2018年初,就依法确认了该建筑属于违法,也一直不敢履行对违法建筑强制执行的法定职责,面对陈氏兄弟的强烈履职要求,总是推三阻四进行搪塞。
据今天受属于残疾人的哥哥陈凤荣、及伤残军人的弟弟陈风强委托陈凤明说,今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又推诿,拒绝接收依法履职申请的材料,告知可以向其下属的城市行政执法局提交材料,对陈凤明要求出具书面告知也予以拒绝。无奈,陈凤明只能通过邮政快递,向该处理违法建筑的职能部门邮寄依法履职申请材料。
公安女干部杨虹的违章建筑是否会依法强制执行,正是考验珠海市政府能否依法治市,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及验证公安女干部杨虹的特权如此坚挺,是否与市委领导属同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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