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宁德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被侵害第一案开庭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月19日,本网获悉:本周一(2023年1月16日)原告宁德农村宅基地权益受害人张丽芳诉被告屏南县棠口镇政府拒不履行审批宅基地法定职责案在宁德市霞浦县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8点40分,张丽芳陪同两位代理人任全牛律师后和庄磊安检后进入法院。经张丽芳沟通,审判长同意随行的同仁江智安和林潭参加旁听。

开庭后,经法庭调查,合议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1.被告屏南县棠口镇政府是否存在拒不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核批准法定职责的行为,2.被告是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宅基地审批的法定职责。

举证质证皆围绕以上争议焦点进行:被告举证说其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一是因为原告户的申请不符合法法律的程序规定,没有经过如村委会审议审查、公示和申请宅基地资格审查等;二是原告的申请地块与目前正在报审中的规划公路冲突,有《规划说明》为证。

代理人任全牛指出,1、被告的《规划说明》不具有合法性,被告若欲证明该规划合法,应有加盖相关行政机关公章认定的此规划已批准的合法文件;行文亦应当符合规定,才能证明该规划是合法的、有效的;而不是找一个设计院,非行政机关来出一个说明,证明此规划没有任何法律效力。2、当事人户自留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所有,并非国有土地,被告未经征收补偿,未曾调剂地块给张丽芳户,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将其规划为公路。3、我当事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村委会已盖章确认,并报送相关材料至被告;而未经村委会议、公示审议等程序,非我当事人的义务,也没有能力做到,而是第三人的法定义务,至于现场勘测和用地红线图的绘制更是被告的职责。我当事人做了所有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事,却依然无法取得原属于我当事人应有的权利。而被告却将原属于自己和第三人的职责推卸给我的当事人是违法的。根本是在渎职,严重侵犯了我当事人的宅基地权益和住房权。

第三人漈头村委企图以原告方不具有漈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未经村委会审核公示等程序为由,混淆视听。皆被驳斥。

庭上张丽芳讲述了两年多来要求被告和村委履职不得,及求助于各部门要求敦促他们履职,但没有回应的无奈经过。

非常恶劣的是,此次庭审中被告流露出的那种权力的傲慢和对女性的歧视,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其多次强调,张丽芳仅是受其父亲委托办理申请宅基地事宜,张丽芳本人是没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

代理人庄磊指出:经法庭调查、庭审和原被告双方辩论。显而易见,被告在我当事人申请宅基地案中,故意不履行审批法定职责,侵害了农村妇女权益。中国政府加入《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表明了对适足住宅权的承认及体现。由之可见被告违反了国内、国际法,公然剥夺我当事人农村妇女的相关人权。应领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张丽芳申请,屏南县妇联派员参加了旁听。县妇联能够参与“农村妇女权益”受侵害案件的庭审,近距离倾听农村妇女维权的艰辛和痛苦。我们对妇联的有效工作表示肯定。

本次庭审值得一提的是,被告对本案焦点第二条提出异议,审判长不予睬纳。庭审中,被告诡辩称原告张丽芳不具备申请宅基地资格,审判长也不予睬讷。我们对审判长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表示赞赏。

当事人感谢到场声援的福州维权人士林潭、江智安、及霞浦公民朋友。本次庭审通报完毕。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1/2023_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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