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民主维权人士龙克海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2月14日,本网获悉:甘肃徽县民主维权人士龙克海 2022年7月30日因关注常玮平案而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22年12月28日甘徽县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龙克海有期徒刑2年, 刑期至2024年7月29日。目前龙克海被羁押在甘肃徽县看守所。

龙克海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压180,低压120)、神经性疼痛、关节痛,左耳几乎没有听力。在徽县看守所中龙克海每日夜间后半夜被要求无规律的起床值班,不堪其苦,足见其狱中境况恶劣。

龙克海简历:1966年6月1日出生,又名龙刻海,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嘉陵村人,基督徒,陕西省宝鸡市长驻居民,民主维权公民,政治犯。

因为人急公好义,忧国忧民,且信仰基督教,经常参加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聚会活动,随广受他人赞誉;积极参与各种公民圈活动而曾数次遭到警方“喝茶”、警告;

2018年12月,曾因民主聚会而被甘肃省徽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获释后,因不断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并要求警方予以国家赔偿,遭到当局的进一步憎恨和报复;

2019年3月4日,被陕西省宝鸡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转正式逮捕;2019年8月30日,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起诉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指控其在Twitter、Facebook发布和转发一系列诽谤侮辱中共领导人及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言论信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年11月11日,其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不公开审理;11月26日,在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7月10日,经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0年9月20日,刑满释放。此前羁押于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

2022年7月30日,龙克海又因关注常玮平案而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2年12月28日甘徽县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龙克海有期徒刑2年, 刑期至2024年7月29日。法院认定龙克海的所谓犯罪事实是:多次辱骂前和现国家领导人和他人,诋毁党和政府。进而认为:他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系累犯,从重处罚。所谓犯罪证据就是为Twitter@龍克海3的言论。目前龙克海被羁押在甘肃徽县看守所。

对龙克海先生的狱中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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