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宁德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被侵害第一案”法院没有公正判决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2月21日,本网获悉:日前,宁德屏南县维权人士张丽芳作为“2023年福建宁德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被侵害第一案”当事人已经收到宁德市霞浦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确认了第三人村委会未尽职,但驳回了要求确认被告棠口镇当局未履行审批宅基地法定职责违法的诉请,缺少全面公正。

代理人前律师任全牛认为,此判决实乃虎头蛇尾的例证:1.判决确认了张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住房情况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切断了被告和第三人企图侵蚀村集体成员后续权利的意图。2.推翻了被告提供的唯一证据,说明被告声称的村庄规划本身就是违法无效的,更是不能作为阻碍审批张家宅基地的理由。3.两年多时间内,被告自己不履职,且早就发现第三人不履职,却不监督、不责令履职,对于张家的权利主张视而不见,却诱导原告鬼打墙,几十上百趟的往返于村镇县等各级机关部门,把民众当作案板上的面团,搓圆揉扁。4.判决书主文前十页(共11页)支持了张丽芳家的诉请,但最后却笔锋一转,突然转向说被告口头告知就是履职了。这是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这样回旋啊,可见领导的意志在里面作祟的概率高啊!

代理人庄磊认为:本案判决不公,侵害了我当事人张丽芳的妇女宅基地权益。所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代价都是当事人在承受。偌大的世界没有她的立锥之地,让她一直处在“这个世界不要俺了”的困顿中;因无法享有适足住房权,导致其个人无法发展,陷于女性贫困。我国长期以来宣传维护妇女权益,在福建屏南沦为空谈。

另外,判决书错别字甚多,连代理人的名字等基本信息都写错,贬损了判决书的权威。

著名人权捍卫者张建平指出,被告镇政府违法是显然的:本属于村委分配的宅基地用地,却要求原告提供地块;属于被告法定实地勘查、红线绘测的义务,却甩包给原告。原告无奈应了其要求,最后被告却只有口头一句办不了,完全是浪费当事人金钱、时间和精力。法治不彰,体制之恶的弊病,对民众损害至深。

张丽芳认为:此次合议庭在庭审调查中明确了原告主体适格,并且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采信,她对审判长的庭审工作给予肯定;然而,对合议庭最终未能作出全面公正的判决,表示遗憾。但她会坚定维权,抗争到底!

本次判决通报完毕,感谢大家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2/2023_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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