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冤民麻全香十年不辍进京控告司法机关徇私枉法


(2011-10-6)权利运动发布:
十年不辍到北京上访的湖南省凤凰县冤民麻全香称,2000年1月20日晚7点多,其19岁的儿子唐松生在两林乡中心完小附近被时年已18周岁的石昌涛伙同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石昌明残忍杀害。两个凶犯被抓获时,当场收缴匕首和砍刀各一把。可凤凰县的司法机关徇私枉法,故意篡改石昌涛的年龄,使犯罪嫌疑人至今未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凤凰县法院作出的(2001)凤刑初字第2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称:“2000年1月20日晚7时左右,石昌涛与同父异母的哥哥石昌明同行去上晚自习,在行至两林乡中心完小的一干水池处与近面而来的唐松生相撞而发生斗殴,唐松生被石昌涛按倒在地,唐松生说:“你放我,有本事你到这里等我”。石昌明劝石昌生放开唐松生。唐走后,石昌生在原地等候,且抽出一把长约20CM的匕首。几分钟后,唐松生持一木棒返回,朝石昌涛头部打了一棒,准备打第二棒时被石昌涛用左手挡住,接着两个人抱在一起,石昌涛右手持刀对唐松生后背猛刺4刀便随即松手。唐松生到两林街上上药……唐松生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石昌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丧葬费11500元和棺木一口。

凤凰县法院对判决作出如下解释:一、法院之所以判处石昌涛13年有期徒刑,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查明石昌涛有两个出生年月,分别是1982年1月12日和1984年10月8日,法庭根据证人证言最终采信了后一个年龄;二、至于石昌明为什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因是没有证据和目击证人能证明石昌明参与了打斗,检察院也没有对其提起公诉;三、关于死亡赔偿金的问题,法院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若干问题的解释》认为,自然人遭遇侵权死亡所涉及的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赔偿性质范畴,所以不支持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据悉,石昌涛和石昌明的父亲叫石云甫,与唐松生的父亲唐再前都是两林乡中心完下的教师,都住在中心完小宿舍。其中石云甫住在楼上,而唐再前、麻全香一家前住在楼下,所以,麻全香对石昌涛的真实年龄应该是清楚的。

麻全香认为,证明石昌涛为1984年出生的都是其亲属,而且,根据石昌涛的同学唐俊峰证实、以及1997年中学招生登记表佐证,如果石昌涛出生于1984年10月8日,那么在小学留过一级的石昌涛根本不可能在1997年参加初中考试,石昌涛参加1997年初中考试恰恰证明了其是1982年1月12日出生登记的真实性!而石昌涛1984年10月8日出生证明属于公安机关人员故意伪造。

麻全香还认为,自己儿子唐松生背后被连刺4刀说明石昌明参与了凶杀事件,因为公安机关在抓捕石昌涛和石昌明弟兄时,同时收缴了匕首和砍刀各一把,如果这两件凶器有弟兄两个人各自所持,那么石昌明就对凶杀案脱不了干系,如果在两件凶器都由石昌涛所持,那么自己儿子唐松生就不可能出现判决书所表述的“两人相抱一起而被背后刺中4刀”这样违背常识的情形!而且,判决书为什么只字不提两件凶器中的砍刀?为什么没有石昌涛被唐松生持木棒打伤的鉴定?

麻全香的上诉被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发回凤凰县法院重审后,凤凰县法院将“接着两个人抱在一起,石昌涛右手持刀对唐松生后背猛刺4刀便随即松手”的表述改为了“打斗中,石昌涛绕到唐松生的背后,右手持刀对唐松生后背猛刺4刀便随即松手”。但,无论判决书怎么修改表述,显然无法为石昌明参与该起凶杀案洗白。

凤凰县法院的再审认为,当初为石昌涛登记出生年月的两林乡禾当村秘书、第五生产组组长石云辉(与石云甫是堂兄弟)证明,石昌涛的1982年1月12日出生日期是其估填的;另有人(石云甫的亲属)证明,石云甫的前妻吴三妹是1980农历年底去世的,吴三妹去世后,石云甫与后妻龙四妹居住在一起,所以石昌涛不可能在1982年1月12日出生。但,法院再审中所依据的、看似合情合理的证明却存在一个连法院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致命漏洞!由原禾当村的村民证实,石云甫在前妻吴三妹在1981年农历的下半年(春节前)去世前,就和寡居的嫂子龙妹四居住在了一起,而且龙妹四在吴三妹去世仅仅十多天就生下了石昌涛,这在当地封闭的农村还引起不小的轰动,属于家喻户晓的新闻事件。

不服再审判决的麻全香继续上诉和申诉,但湘西自治州中院和湖南省高院根本无视麻全香提供的证据事实,麻全香只能长驻北京,试图通告上访申冤。共产党统治的中国大陆能够让“天宫一号”上天,可像麻全香儿子唐生生被杀这样明显涉嫌徇私枉法的冤案要翻过来却比登天还难!

其实,年龄之争做一个骨龄检测不就迎刃而解了?据知情人向麻全香透露,石云甫在两个儿子杀死唐松生后,曾多次找当时的公安局长。这,可能就是“五不搞”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色。

麻全香电话:13261822560.
风凰县公安局长郑军:13907434088。
凤凰县县长罗明:13907436422。
凤凰县县委书记张永忠:13904736684。

附相关证据:
(在这一份石昌涛出生年月的登记上,证明石昌涛是农村户籍,并由其家长按手印)(在这一份石昌涛的出生年月登记上,称石昌涛为非农业户籍,没有其家长的签字或者按手印。如果这一份登记是真实和可采信的,那么就不可能出现到农村再重复登记的情况)(虽然招生登记的出生年月也与公安登记不一致,但1997年的招生考试登记恰恰说明了石昌生的年龄在犯案时已经达到了18周岁)
(凶杀石昌涛的朋友加同学在公安机关作的证明证实石昌涛犯案时已满18周岁)(村民证实龙妹四在石云甫前妻去世十多天后就生了石昌涛)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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