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3月5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7个月的香港反送中运动参与者杨任涛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杨任涛:1998年出生,香港油尖旺区人,音响工程人员,香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民间和媒体俗称“送中条例”、“逃犯条例”或“引渡条例”)反对者,2019年10·1尖沙咀抗议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9年,因中共当局在香港推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遭到香港民众普遍反对,遂掀起“反送中”运动,并由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发起“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以期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期间同步进行示威,由港岛铜锣湾游行至中环,向港府表达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要求,但却遭到港府及其港警的明确反对,并被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后被驳回;不料香港官方的这一反对立场迅速激起了要求高度自治,“真普选”和“真自由”的香港本土民众的强烈反对,故有大批民众决定自我承担法律后果,并于2019年10月1日国庆节起,在港多区自行发起“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抗议行动;
其因响应“反送中”运动号召,故与逾千人积极参与了从尖沙嘴到油麻地一带(尤指尖沙咀警署与长乐街之间)的抗议示威,但因抗议过程中多有示威者与前来镇压的防暴警员发生了暴力冲突,遂遭防暴警员的实弹打压,最终有多人被实弹打伤和被抓捕,其中,其与何善航等9人被同天以“参与暴力”为由强行拘捕,并被指控因其等参与抗议示威之时,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并统一“身穿深色衣物、戴面罩及手持雨伞等”以图脱责,同时还与多人“在油麻地管有伸缩警棍、手铐、锤子、折刀、改装铁通、弹弓及弹珠等”,故而其行为与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相抵触,犯有“参与暴动”和“管有攻击性武器或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罪;
后其9人案被香港警方统一移送到香港区域法院;后经多次提堂庭审而未果,又被转交到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继续庭审;
2022年12月12日,终被西九龙裁判法院统一宣判4年7个月至5年不等刑期,其中,其因被控“管有一把扳手及一把鎅刀(即割纸刀)”而被以“暴动罪”、“管有物品意图损坏或摧毁财产罪”共判有期徒刑4年7个月(即55个月),刑期至2024年4月30日。目前疑似在壁屋监狱(香港新界西贡区清水湾道397号)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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