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在京访民控诉系列之:河北保定蔡志国【视频】



(2011-10-2)权利运动发布:
河北保定清苑县何桥乡蔡桥村访民蔡志国,1999年到新疆喀什行政销售棉花打包布,2001年与当地喀什市的城郊供销合作社签订供销打包布合同100余万。蔡志国按照合同约定供货40余万时,城郊供销合作社违约拒不支付货款,蔡志国被迫进行艰难的追款。

一起简单的民事合同纠纷,因违约一方是政府背景,喀什市法院就拒不受理立案,到检察院请求监督,连门都进不了。无奈之下,蔡志国找喀什市的市委市政府解决,领导说当初与蔡志国签购销合同的是冒充供销合作社的个人行为,政府不负责。既然是个人冒充供销合作社,那么就涉嫌刑事上的诈骗行为,可喀什市的公安局和检察院又拒绝立案追查,公然让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

追讨货款已整整8年多,目前尚17余万货款尚无法追回。而蔡志国不仅投入了大量财力,而且已是精疲力竭,只能感叹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和特色的司法体现,让老百姓被骗还诉告无门。

蔡志国电话:1324003155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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