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司法下北京法院和无锡法院在态度上的鲜明对比


(王振华/文)
(2011-12-1)权利运动发布:
在司法为大局服务和“三个至上”的大背景下,司法在民告官案件中很难有所作为。但无锡法院和北京法院的各自作为,却让我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来说,感受不一样。

因国土部拒绝我们的行政复议,我们将国土部告上了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一中院将诉状退给了当事人,并附了“退件说明”,我们依法向北京市高院邮寄了诉状。2011年11月23日、24日去了趟北京高院,北京一中院。那里的文明程度,让我们眼睛一亮,首先身份证不刷卡,安保也没那么严格。保安也不是青面獠牙,如狼似虎,整个立案信访大厅相当安静,只有一个立案查询窗口。但有许多的工作室,大厅中有个计算机触摸屏引导拿号。

23日我们到北京市高院,行政立案厅的李银山接待了我们,李法官已经是白发苍苍,退休多年,接待室里挂满了锦旗。我们说明了来意,李法官到办公室查询了一下,某月某日案件退回了北京一中院。我们陈述了北京市一中院不应该用“退件说明”来代替不立案裁定,高院应该立案的理由,法官耐心地倾听了我们的理论,说“高院不接受一审立案,下次找我们立案庭马丽红庭长谈谈,这次出差去了”。尽管是搪塞,但我们也无可奈何。

24日,我们去了北京市一中院,大门北侧门口挂着几名法庭庭长接待的名字。大门口围了许多人,在传达室里排队拿号,等待庭长接待,场面并不十分拥挤。

我们到南侧的立案信访大厅,和北京高院差不多。但有一名法官在大厅里引导,及案子初审,正巧有个律师交了七件行政诉讼案,被告都是国家部委,让我们倍增了信心。我们说我们的案子是快件寄来的,他让我们到邮寄诉状接待室,张法官接待了我们,“第一次诉状已经退回,北京高院退回的诉状还没有收到”,法律问题不作解释,可去庭长接待。

大厅的法官问我们手里是否有材料,可直接交立案厅。要复印大厅里有,价格是三角一张。在复印窗口,那里有律师在复印案卷。我们复印、签字后交给大厅法官,初审通过后,我们拿了号,进立案接待室,那个法官看了一下诉状说,国土部的行政行为是替国务院作出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的批文是终裁,[2006]高法行它司第1号法解释不立案,所以不可诉。尽管最高院的[2006]高法行它第1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中国的耕地减少已经逼近红线就是最好的注释!

无锡各级法院的领导法官不见面,不解释,不立案、不裁定,保安凶神恶煞,这就是无锡法院和北京法院的鲜明对比。

王振华电话:1380617318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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