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果然如此,不出我的意料,甚至也不出监室里囚犯们的意料。昨天看到了二审判决,赫然写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毕竟这个国家的运作模式,不会因着良心的刺痛而有所反应,不会因着个别人的冤情,尤其是基督徒信仰遭受迫害的冤情,大费周折地调整和重审。不过对我而言,上诉的过程重要于所谓的“结果”,毕竟我们在法庭上,是如此以十字架的方式成为了天国的见证。
一审的时候,检察官讯问我是否认罪。我振作起后背的精神,靠天国权柄而逆袭,说:某某检查官,我认为你应该认罪,你知道你在犯罪吗?那人把头低了下来……二审的时候,终于见识了实地的法院——不再是从看守所老虎椅上,用400度的近视觑着眼睛,估约视频里庭上的场景。
法警以慑人的眼神,要我坐中间那个类似囚车的座位。刑满释放回来一段,再接受这个屈辱心有不甘,但想到十字架上的顺服,我坐进去了,也表示尊重法院的安排。我把一个个证据掏出来,法警意识到我不再是关押期间,立即为我更换到旁边的椅子上,证据内容则可放置在宽敞的桌面。
留意了庭上审问的法官,名叫刘慧平,之前审问维凯的可能是同一位。但判决书上所谓合议庭里的其他两位,并不见参与庭审。当然二审不开庭,仅仅以提审代之——这已是引起法律学者呼吁的病态现象,尽管其病根的严重性不止于此。
那法官咬文嚼字地宣读一审判决,已经可听出来音调。我反问其是否可用同样比重宣读我的上诉,于是他令我说话却又多次打断。乘豪弟兄说:请问法官,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显然希望他回复,法律的目的是惩恶扬善。但他说与本案无关——有趣的现象就在这里,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与本案无关但却与任何的案件有关。如果法律不再归回到善良的主人,法律将因此而变得邪恶。
问到我的职业,我说我是教会传道人。
“那就是无业,对吗?”轻蔑在其中显而易见。
“不对,”我回答,“你讲错了!我是上帝呼召的教会传道人!”
问到我是否有新的证据,我说当然!他可能有些意外,我一一递交上去。最后一份证据是圣经,其中有使徒保罗三次旅行布道的地图。我以此证明,即便我们签证了“旅游”却参加主里聚会,我们仍然是诚实的。因为我们的信仰之旅和保罗的传道之旅,都可以称作“旅游”。就连“西游记”的宗教之行,称其“游记”显然指“旅游”而不是“游泳”!
那法官感觉稀奇,“你要提交圣经作为证据吗?”
“是的!”我认定这奇特现象是隐形荣耀,且以福音指向,提示法官个人,“如果您喜欢,也可以赠送给您!”
结束的时候,法官问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尽管人微言轻,但知道这是关键时刻,我说:
“法律不仅是单层面的,除了法律,还要考虑伦理。除了伦理,还要考虑道德。除了道德,还要考虑良心。除了良心,还要考虑信仰……”列出这些原则,我做了最后总结:
“希望您公正审判被上帝记念,不要不公审判被上帝审判!”
以上的过程发生在3月1日,到3月15日二审判决,这世界将我们定罪,因此他们的罪已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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