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1日,本网获悉:2023年3月29日下午1点半,济南市居民残疾人郭兰玲老太太到济南市市中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要求解决拆除营业房后安置回迁市场的问题。该公司牛经理接待,告知安置回迁市场不可能。郭老太叫苦不迭。
早在2000年5月25日,济南市市中区拆迁办公室与郭兰玲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约定由拆迁办拆除郭兰玲的营业房25.96平方米;过渡期为二年,即承诺2年内将郭老太安置在回迁市场15号。但23年过去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楼早已建成,但郭兰玲的安置房却遥遥无期,实际已成泡影。
2023年3月9日,75岁的郭老太到山东省党委上访,并提交了上访材料,反映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建审判楼而拆除郭老太的房屋,经历了23年未安置,造成营业损失每月至少一万余元。山东省党委将该上访材料转给市中区政府,市中区政府又转交济南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建局)处理。区住建局于2023年3月17日向郭老太发函,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郭老太3月21日才收到此函,于3月22日向区住建局邮寄听证申请书,该局竟然拒收。郭老太患有股骨头坏死疾病,一瘸一拐地走到区住建局亲自提交听证申请书。但区住建局一味推诿,不让她进办公楼。郭老太无可奈何,只得伤心迷惘地离开区住建局,步履蹒跚。
郭老太不禁哀叹,济南中院拆迁23年未给予安置,自己还得了一身病,风烛残年,时日不多,恐怕熬不到安置的那一天就会离开这世界了。郭老太仰天大呼:为什么拆除房屋23年后未安置?为什么要求申请开听证会有那么难?
有人告诉郭老太,回迁市场已经被济南中院占用,修建停车场。郭老太惊呼,自己受骗了。拆迁协议明文约定二年后安置到回迁市场15号,为什么回迁市场改为济南中院停车场不事先通知当事人,也不说明理由?郭老太的损失谁来赔?面对公权力的蛮横,郭老太苦不堪言。
人们不禁要问:随意将“回迁市场”改为济南中院停车场是否属于变相破坏营商环境?
郭老太向山东省党委上访的材料转到了区住建局,该局拒收听证申请书,并将问题推诿市中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该开发公司是制造问题的当事人,区住建局竟然让制造问题的开发公司解决问题,显然属于程序违法。
一身是病的郭老太被逼无奈,准备舍老命去北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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