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维权人士李富玲继续行使公民权利,今向地方财政局说明申请公开“三公”经费理由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13日,本网获悉:今天,河南维权人士李富玲根据济源市产业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的要求,向该局邮寄了她之所以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说明。在李富玲女士的书面说明中,再次明确自己是在行使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宪法赋予纳税人的参政议政的权利。

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东庄村的李富玲女士,因为举报紫陵镇东庄村书记陶丽明胡作非为及长期吃空饷问题,及举报财政局局长的妹妹冒她人名额进入教师队伍而成为维稳对象,她作为紫陵镇东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也被村支书控制的村民委员会给剥夺了。而且,当李富玲在所谓“敏感时期”躲避不法维稳回到老家济源市居住后,济源市的地方当局居然配合沁阳市的践踏人权的行为,联合对她实施不法维稳。

正是在基本人权遭到不法侵害,国家宪法法律关于公民权利遭到践踏的情况下,李富玲遂向河南省的沁阳市财政局、济源市财政局申请公开“三公”经费、及“信访专项资金”的信息。目前,河南省沁阳市财政局的告知书没有否认“三公”经费支出的事实,但拒绝依申请公开该的答复,在沁阳市财政局在答复中,刻意回避了李玉玲关于公开“三公”申请的内容,甚至连公章都没有加盖,可能是该局也知道“三公”经费属于准贪污腐败行为,即不是光彩的事。

而济源市财政局将该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推到了下属的济源市产业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对济源市产业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要求说明公开理由的济管财经依申告(2023)1号告知书,李富玲女士重申了是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依宪治国,也是作为纳税公民的宪法权利。

此外,李富玲女士还向地方公安机关提起了“三公”经费的公开申请,本网将持续关注这些具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依法行政。

李富玲电话:15238711598。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4/blog-post_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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