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家园教案进展:控告侦查机关违法,申请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临汾圣约家园教案2022年8月19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该教会大抓捕,先以治安案件立案,20号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21号转为刑事案件。

案件经尧都区人民检察院退回一次补充侦查后,该院在2023年3月26日报送临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年4月13日,部分律师走访临汾市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交流,反映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王强等人不可能构成诈骗罪,并指出:

1.侦查机关的指控逻辑极其荒谬:家庭教会没有在民政局登记,就是非法组织,传道人没有在宗教管理部门注册,就是非宗教教职人员。信徒依圣经教导,基督教2千年传统进行奉献,教会核心同工就构成诈骗。

该指控严重破坏了我国一贯的宗教包容政策。1949年后,我国教会一直以登记了的三自教会,和没有登记的家庭教会两种形态并存。

家庭教会的合法性,得到了82年19号文,2007年宗教白皮书,2018年宗教白皮书的确认。

按临汾市公安局 的指控逻辑,所有家庭教会的带领人都在“诈骗”,都要抓起来,显然与我国一贯的宗教包容政策相抵触。

2.侦查机关-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先罗织罪名立案侦查,再逼迫“受害人”报假案,蓄意制造冤假错案。

诈骗案的一般逻辑是: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遭受诈骗,公安机关经初步审查后立案或不予立案。

先立案,后有“受害人”报案,猫腻太大,显然是公安机关在蓄意制造冤假错案。

本案所谓的“受害人”,在被逼书写报案材料后,又出具情况说明,说知道是家庭教会,没有被骗,之前的报案材料不属实。

2023年3月11日,部分律师就此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向各级机关反映。截止目前,没收到任何有效反馈。

3.向临汾市检察院申请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直属分局本来办的就是假案,李洁、韩晓栋、王强等人完全不构成犯罪,也不可能有社会危害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17条第(2)(4)项之规定,检察院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临汾市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我们申明:

1.教会注册登记,只是国家宗教事务部门从行政管理角度作出的规定,不登记不意味着不是教会,传道人、牧师没有宗教部门颁发的教职人员证,其教职身份不意味着不被上帝和信徒认可。

实际上,政府与教会分离,是世界各国处理政教关系的基本原则。政府,没有权柄任免牧师、传道人等教职人员。

2.宗教信仰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人类的宗教行为早于国家出现,在氏族时代就有图腾崇拜。宗教,是人的天然需求,区别于其它受造物的重要标志。宗教本身也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俗国家无权,也不可能真正规范到每个公民必须信仰或者不信仰任何宗教。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各国宪法及国际公约,都确认了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人权。

如我国宪法第36条,《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都对信仰自由予以确认。

请临汾市检察院、临汾市公安局、山西省公安局、山西省检察院、公安部刑侦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

1.对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先罗织罪名立案侦查,再逼迫“受害人”报假案,蓄意制造冤假错案的行为进行调查,把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关公职人员移送有权机关调查!

2.督促临汾市检察院对李洁、韩晓栋、王强等人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圣约家园教会

2023年4月17日

转载自微博,原文地址为:https://m.weibo.cn/status/4891393066271295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4/blog-post_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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