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9)权利运动发布:
11月18日早上在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前,中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仓山万达项目部一保安骑着一部电动摩托车故意来到福州冤民林应强面前炫耀声称:我们保安在这偷一两部电动车根本不算什么,就是被抓了也只要托人找警察疏通一下就没事了!
林应强整个人一下子懵了,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保安不就是昨天刚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警察抓走了嘛,怎么警察查案如此神速?怎么前门刚进去,后门就出来了!
11月17日早上同样在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前,福州冤民林应强突然发现这个保安所骑的一部枣红色电动摩托车,虽然经过彻底改装,已面目全非,但还是能一眼认出这正是他于国庆节那天失窃的电动车。
于是林应强马上叫和他在一起的另一冤民李奎春帮忙用电话向金山派出所报警,报警后久等约一小时竟不见警察来接处警。鉴于该保安有骑车离去倾向,林应强急了就立刻亲自打电话向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陈红卫局长投诉反映,还真灵,没过多久警察就来了,当场将车和嫌疑人扣押,送到所里调查。
在金山派出所,经过比对查证发票、车架号等证件,已确认电动车正是福州冤民林应强失窃的那部。
林应强记得国庆节那天电动车失窃时,正好停放在仓山万达建筑工地前紧邻铺上路的大门口(现已拆除),离这个保安上班的亭子不足5米。到林应强来取车时,已不见了电动车的踪影,显然这个保安有监守自盗的重大嫌疑。
之后约过了三四天左右,林应强就看到这个保安骑着改装过的这部电动车在上班。因是匆忙发现,虽然很像是他的车,但车被改装得面目全非,暂还不能确定,所以就没有报警。后来林应强听说有很多在仓山万达公司建设或上班的民工也都丢了电动车。
18日中午金山派出所经办民警打电话给林应强说:案子已查清,叫林应强到所里把电动车提走。林应强回答,失窃车后架上箱子里的衣服等物品,警方追回了吗?该警察就说,这个他不管,警方只是把现场查扣的电动车还给林应强。因人赃俱获,当林应强提出警方必须追回他在车上的衣物等物品,且应责令对方恢复电动车原状时,同样该警察说不管!接着又说车必须要马上提回去,否则车在所里跟在外面一样也会丢的!
经办警察的一席话让林应强感到匪夷所思,显然本案事实还未查清,案件还未结案,本案中这个保安的行为就算不构成盗窃犯罪,也有买脏或销赃的嫌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至少也要行政拘留。没想到嫌疑人前门刚进,就从后门出来了,且又骑着另一部电动摩托车在福州仓山万达广场附近招摇转悠了,不知谁又会成为这个保安的下一个“猎物”呢?
福州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的警察如此查案神速,真不知该喜还是犹?警方甚至连暂扣车放在该派出所都不能保证安全,那这样的警察能保一方平安吗?
林应强电话:1505918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