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信访局主任出证明证实郝桂芝的大女儿薛进英在上访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但是仍然遭到当局的刑事拘留迫害)(郝桂芝的二女儿因无法帮助政府劝说母亲放弃依法维权而遭到株连)
(2011-11-18)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郝桂枝,女 68岁 汉族 现住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宾馆宿舍楼女儿家。联系电话: 13171242692。
我女儿薛进英,女 44岁 汉族 在2010年3月1日,因去北京办事,顺便向相关的信访接待部门反映问题。首先反映的是我的房屋在2006年被此地的开发商停水断电,堵房门,是媒体报道的夹心房,无法居住,至今已四、五年了。多年来一直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互相推诿,不予解决。使我有家难回,到处流浪。其次我女儿反映她自己的工作问题,女儿单位包头市东河宾馆在2004年被包头市东河区政府卖给内蒙古海德集团。政府强迫职工买断,因丈夫失业,孩子上学,自己年龄已大,无生活来源,家庭困难,女儿没有买断,要求工作,养活全家。但多年来当地有关部门及其政府既不给予安置,也不发待岗生活费,不予缴纳养老及医疗保险,使女儿全家生活极度困难,几年来无数次向各级政府及部门反映,一直不予落实解决。
我女儿在2010年3月“两会”去北京有关部门正常如实反映问题,却被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以“两会”期间越级上访,扰乱社会秩序,冲击“两会”,给当地政府造成极坏的影响为名。于2010年3月10日女儿被刑拘,小女儿(系政府部门一名文书)因姐姐上访,被单位株连而开除公职。
我在女儿刑拘期间向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要求出示我女儿的犯罪证据,时任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局长付世荣,政委葛强对我呵斥道:“你女儿冲击两会,劳教三年,不服,三年出来再告。想要证据,去北京找。”去包头市东河区信访局找李勇局长,也是同样的说法。去找包头市东河区区委书记,不予理睬。为救女儿,年近七十岁的我,下跪求他们查明事实,依法办案,但都无人理睬。
走投无路,为救女儿,4月7日我赴京搜集女儿无罪证据。女儿根本无罪,是他们枉加罪名,捏造证据。我从北京打电话,发信息给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在4月13日,刑拘35天的女儿以“取保侯审”释放。整个过程不仅未按照正规法律程序办理,甚至事后企图蒙混改为“行政拘留”,被女儿严词拒绝方才作罢。
我在北京为女儿搜集证据,获悉女儿被取保候审,但还要随时劳教,心力交瘁的我病倒在北京。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知悉我在北京,到处围追堵截,可怜我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古稀老妇也难免牢狱之灾,被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冠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我女儿一直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合情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因为反映的都是我们全家的民生问题,我们实在无法生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多年来对于我们反映的问题既不解决,也不给予书面答复,无数次的反映未果,走投无路,被迫进京上访,这本来是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如今却成为我女儿越级上访的罪名,公平、正义何在?
现在,女儿和我,因为受冤上访遭迫害,身体每况愈下,心灵遭受重创,无法正常生活。
呼吁有正义感,同情心的有识知士,帮我们母女沉冤得雪,,还我们清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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