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洪兰等人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王洪兰、季合营、季国龙、王迦勒、刘伟、刘敏娜、杨志军、班颜洪、李超等十位弟兄姊妹出庭受审。此时距离他们被拘留已有两年多时间。
法院首先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把之前律师们的各项申请全部快速驳回。辩护律师提出之前出席庭前会议检察官没有派员通知书,身份不合法,之前的庭前会议无效。法院开始想继续强行开庭,遭到激烈反对。在最后一刻,法院决定重新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讨论管辖,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问题。
据悉,本案是由内蒙古公安厅直接指定管辖的。在侦查阶段,弟兄姊妹没有被打,但有被疲劳审讯,不如实记载笔录,人格侮辱等情形。王洪兰等人被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是帮助海外的弟兄姊妹补贴国内基督徒购买圣经。王洪兰姊妹等人以九五折左右价格从南京三自购买圣经,再以七折到七五折的价格转给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没有盈利,完全是公益性质。且国务院2015年就已经发文取消了圣经的印刷,发行许可,调整为其他事项,因此本案无论如何也不构成犯罪。
检察院在本案中居然制发了两份起诉书。第一份指控他们是犯罪集团,和”境外势力”勾连。所谓的境外势力,其实就是一个叫常彼得的普通基督徒,所谓的罪行就是捐赠国内基督徒购买圣经的补贴款。据说当时给王洪兰这位快70岁的老姊妹的量刑建议高达15年。要知道,按照中国刑法,强奸罪都才判三年以上。所以被拘留的弟兄姊妹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起诉。后来检察院又偷偷的把这份已经送达的起诉书从弟兄姊妹手中收回去,又换了一份新的起诉书。
后续的庭前会议时,张旺弟兄提到自己保留了两份起诉书,但当天没有带出来。法庭同意他第二天带过来。结果张旺当天回到看守所立即被调换监室,也遭到训斥。自此,出入监室的搜查也更加严格,甚至要求脱光检查。
然而,5月12日,张旺居然又不可思议拿出了两份起诉书原件。在场众人都觉得这简直就是神迹。检察官对两份起诉书的说明是,第一份已经作废,第二份才对,但问题是,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起诉要有变更起诉决定书,而不是一个检察官空口白牙一句话就可以把国家文书说成是历史文件。而且,第一份起诉书认定是补贴款,而在第二份起则指控是给王洪兰等人的奖励。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张旺拿出两份起诉书交给法庭时,他说他不想伤害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整个庭前会议过程,法官基本保障了律师的发言权。本案受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的高度重视。
请弟兄姊妹代祷,不要以为平常,不要忘记他们,不要无视他们。王洪兰所在教会三十年来,坚持早上五点祷告,从未间断,是我们的榜样。王洪兰在侦查期间受到辱骂,法官告知她可以把当时情形复述,王洪兰这位老姊妹拒绝了,她宁愿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也不愿说脏话。受审的弟兄姊妹虽然很多冤屈,但没有一人大喊大叫,失控失态,都是存心顺服。
请大家继续祷告,保守中国的司法环境更加公正,公平。让无罪的人可以免于这种被迫害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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