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委员张宏伟美国法庭败诉


(2011-11-8)权利运动转自美国之音:
【按:全国政协委员败诉在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的实现中,除非涉及权斗外,那是万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哪一个法官吃了熊心豹胆敢违背“党的利益至上”而下这样的依法判决。但,在有民主制度保障的资本主义的独立司法体系中,无论有什么政治背景的人或有钱人都不能左右法官的独立审判,更何况在法庭上就行贿旅美官员及官员子女出尽了洋相的这一位张委员】

11月7日 星期一,维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郡巡回法庭对张宏伟起诉赵竑的民事诉讼案做出裁决,陪审团认定张宏伟起诉赵竑的5项指控均不成立。张宏伟败诉。

由7名费尔法克斯郡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两天半的辩论,没有采信张宏伟及其美国东方集团公司对前美国东方集团公司副总裁赵竑的指控,包括出卖公司利益、诈欺公司、推定欺诈、动用公款和不正当得利等。陪审团认为赵竑没有侵吞美国东方集团公司一分钱。在经过三个星期的法庭审理后,被告赵竑终于最后胜诉。

张宏伟在2011年中国富豪福布斯排行榜中名列第87名,净资产达19亿美元。张宏伟目前还担任中国政协委员,他来美国打官司,出庭作证,实属罕见。

这位中国东方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10月31日在法庭作证时,在谈到赵竑欺骗公司会计、造假、侵吞公司财产时,曾三度失态发飙。

纽约著名的华裔律师莫虎担任被告赵竑的辩护律师。莫虎律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他很高兴,也很自信赢得了这个官司。他说,无论政协委员、亿万富翁张宏伟在中国地位多高,多么富有,在美国法律面前,在美国陪审团面前,他无异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陪审团是不会听信他在法庭作证时编造的谎言。

据出席法庭裁决的人士说,在陪审团做出裁决后,原告张宏伟的辩护律师约翰•陈,以及现任美国东方集团公司负责人孙锦花等都显得很吃惊,不知所措。约翰•陈是华盛顿地区著名越南裔律师,他事后不愿对记者发表任何评论。

分析人士指出,这个被一些网民形容为“大贼抓小贼”的案子表明,中国的一些民营或国营公司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和动机,将各种名目的资金转移到国外,用于办身份、购房、子女教育,或以零用钱、教育费用资助等名目,或对来美国的中国官员进行行贿。类似的案子,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在海外投资,会越来越多引起媒体的关注。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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