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5)权利运动发布: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被强拆人杨秀庭,因和其他访民一起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喊“打倒腐败”、“要求见领导”等口号,结果被交驻京办劫访回到当地,并于11月5日被青山区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于行政拘留15天。
杨秀庭是内蒙古电力第三建筑公司退休职工,2004年因为单位拆迁,由单位安排住到单位的华建菜园公房,单位还安排5位工人为杨秀庭在原来20平米公房基础上搭建了79平米房屋,使杨秀庭的房屋总面积达到99平米。
2006年,杨秀庭所住房屋地块被青山区政府强征倒卖给苏蒙置业有限公司。同年9月,苏蒙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就房屋拆迁与杨秀庭进行协商,没有给予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向包头市青山区法院提起“要求杨秀庭腾房让地”的民事诉讼,并申请强制拆迁。
2007年3月30日,青山区法院在没有给予安置和补偿的情况下,“以法”强拆了杨秀庭的房屋,杨秀庭被“安置”到拘留所关押15天。杨秀庭房屋中财物全部被法院的强拆人员拿走,其中包括祖传的精致古铜壶一只;古铜枕一个;古铜蜡烛台一对。对于这些古董的存在,亲眼目睹的杨秀庭的邻居和朋友有书面证据为证。为此,杨秀庭开始走上信访维权之路。
对于杨秀庭的上访,包头市青山区政府信访局召开三次所谓“杨秀庭上访事宜”的听证会,形成的结果是:杨秀庭房屋是单位的办公用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所以杨秀庭不属于被安置补偿对象;又称法院强拆房屋时对全部财物登记,交给了苏蒙置业有限公司保管,同时又称全部财物中没有杨秀庭所指的四件古董,杨秀庭有敲诈的嫌疑。
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所谓的没有房屋产权证就属于安置补偿对象的说法,显然与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相违背。而且,据杨秀庭调查得知,同样住在单位华建菜园的电力第三建筑公司职工都得到了安置补偿。关于杨秀庭以房屋中有古董进行敲诈的说法更是胡说八道,因为强制拆迁法律的规定非常明确,必须由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在现场,并对强拆进行全程录像。现在古董没有了,强制拆迁的法院又不能举证房屋中没有这些古董,那么就必须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如果“打倒腐败”口号在大庭广众下喊属于扰乱社会秩序,那么“打倒腐败”应该在里喊呢?是打倒腐败的口号喊错了还是喊打倒腐败的地方错了?如果喊打倒腐败错了,那么共产党就应该颁布法律,规定中国人不能喊打倒腐败;如果喊打倒腐败的地方错了,那么北京的公安机关就应该对杨秀庭进行处罚,凭什么由包头市的青山区公安分局来滥用职权?
据悉,杨秀庭不是这一次被滥权侵犯,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曾被非法囚禁在包钢疗养院中28天,24小时由维稳特务零距离实行监控。
杨秀庭电话:138482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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