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维权人士陈凤明就邓在闲法官为了公安女干部违法建筑合法化瞎折腾一案到中级法院投诉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6月12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主、残疾维权人士陈凤明,在大哥退伍军人陈凤荣的陪同下,就金湾区法院三灶法庭法官邓在闲为了公安女干部违法建筑合法化,瞎折腾导致房屋化粪池夏天渗漏一案,到珠海市中级法院投诉。

这是陈凤明继上周二(6月6日)到金湾区法院投诉未获处理后,被迫到上一级的珠海市中级法院投诉。据陈凤明说,今天填写了投诉反映事项的表格,要求面见珠海市中级法院纪检处负责人,而窗口接访的法官陈海凤告诉他,向纪委监委办公室投诉,要完整的书面材料。无奈,没有准备的陈凤荣、陈凤明两老兄弟只能到珠海市政府信访局继续投诉。

珠海市公安局刑警队女干部杨虹滥用民事诉权,诉陈凤明“返还原物(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是一起极具中国特色的警察特权案,金湾区法院不仅受理了公安女干部杨虹的滥诉,而且还历经三年的审理,在查明杨虹的房屋在2018年被珠海市住建局确认为违法建筑,并作出整体必须强制拆除的行政决定、及发生法律效力后,居然还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与测绘部门,对陈凤明的509号房屋的化粪池撬开进行测量,然后作出(2022)粤0404民初3398号支持杨虹滥诉的民事判决。

登记在陈凤明名下的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屋的用地合法性,早在公安女干部杨虹的因为违法建筑至今无房产证的房屋建造的十多年前,就由金湾区法院作出的(2005)金行初字第48号生效判决所确认,金湾区法院作出的(2022)粤0404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明显涉嫌故意徇私枉法,该民事判决不仅存在同一法院针对自己法院类案的不同判,而且这种类案不同判行为,居然还是由同一个叫邓在闲的法官所作出。

由于金湾区法院在对陈凤明509号房屋的隐蔽工程化粪池测量时采取暴力强拆,导致化粪池开裂,事后又没有对开裂部分进行修复,导致该化粪池一直处于半开放与渗漏状态,现在进入雨季及高温天气,就出现了臭气熏天现象,不仅陈凤明受到严重影响,邻居也都有怨言,而公安女干部杨虹的违法建筑位于南面,且又违法建造了围墙,基本上没有影响。

2023年5月31日,不堪忍受的陈凤明到金湾区法院进行投诉,要求法院对化粪池进行修复,金湾区法院信访窗口的姚法官接待了陈凤明,并接收了陈凤明的投诉材料。次日,金湾区法院向陈凤明发出短信,告知已转被投诉人三灶法庭的邓在闲法官处理。

陈凤明说:无论他们怎样把我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我也要一级一级投诉下去,直到看案二审的珠海市中级法院公正判决,及化粪池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陈凤明电话:13612220596。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6/blog-post_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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