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日子,关注唱红歌的上访村村长李小成


(今天这个地方对于既要游行示威反腐败、又要歌功颂德唱红歌的上访村长李小成来说是绝对的禁区)

(2011-12-26)权利运动发布:
李小成,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街道人,落难在新疆农四师兵团法院,成名于北京南站上访村,是“访民一族”中人所共知的上访村村长,也曾是带领访民申请游行示威被判刑、发动唱红歌运动遭拘押等久经考验村长,更是只有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才能创造出的上访村长。

生于上世纪51年的李小成,当过兵、入过党,提过干,在党国算是最可爱的人。到1981年李小成转业,在郑州市化学制药厂制药担任工程师。经历了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等运动后的李小成,在党的再教育下决定做一部分先富起来人,于1993年下海测试一下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

什么是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按照中央领导讲话的大概意思,就是要摒弃西方资本主义成熟的法治经济,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让一部分人趁浑水中摸到鱼先富起来。按照这个市场经济的模式,有当兵、入党、提干经历的李小成倒是有一点“下海”的资源,不过李小成在“下海”的选择点上严重失误,导致差一点造成“溺水身亡”。

1996年11月,李小成在新疆伊宁市霍城县与建设兵团供销社干部付桂芳、垦区银行下设劳动服务公司的干部丈夫张卫东夫妻俩签订了一份“合作经营”的协议,双方约定合作经营期限为一年,能够弄到钱的付桂芳、张卫东夫妻俩出资20万,有货源渠道的李小成从内地组织货源进疆。按道理,这样的商业发合作属于各取所长的强、强联合,必然是财源滚滚前途无量。

但经营了一段时间后,李小成发觉自己除了义务外,没有任何权利,而付桂芳、张东夫妻俩不仅掌控着货物的经营,还要收着所谓20万投资款(其中一部分还是经营后的货价款)的20%高利贷月息,甚至又拿着每个月2000元的薪水(超过当时沿海地区公务员的薪水)。尤其是,当付桂芳夫妻俩摸清楚进出货渠道后,完全可以将李小成一脚踢开。果不其然,经营还没有到期,得了便宜付桂芳夫妇就中断了与李小成的“合作”,还反过来将李小成告上了兵团法院的法庭。

李小成与付桂芳夫妇的合作经营的合同是在霍城县签订,而受诉法院却到了伊宁市霍城县垦区法院和农四师中级法院,即付桂芳夫妇所在兵团的法院,这样的法院类似于铁路法院,李小成作为一个外地人,剩下的就只有在劫难逃了。

两级法院倒是以合作经营纠纷的案由进行了审理,但整个判决没有任何合作经营纠纷中应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等特征的表述,只是判决货物归付桂芳夫妻俩所有,李小成还钱、兑息、给付工资,再加支付违约金。李小成不仅辛辛苦苦大半年,还倒贴20余万,被真正的血本无归了。

法院如此私法,赴京上访就是李小成唯一的华山一条路了。看透了腐败制度、官吏的无耻嘴脸,根据大量耳闻目睹的事实,写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之一、之二、之三、之四等等文章,在访民中广为流传。

今天,又是一个跟前几天金帮主驾崩一样的敏感日子,李小成这样既要依宪法申请示威游行、又要唱愚民红歌的上访村村长肯定是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李小成电话:1883823352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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