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与中央政府“叫板”的门头沟区政府(吴田丽/文)


(接到报警而赶到现场的警察不仅不阻止不法强拆,反而阻拦吴田丽维权)
(住户刘奂勇被打伤在地爬不起来)

12月26日,是伟大领袖毛泽东的诞辰日,可这个日子却没有给我们家带来一丝吉祥。我父亲吴金海的住房,却被北京市门头沟区区长王洪忠领导下的政府违法的野蛮强制拆迁了,虽然我父亲打赢了行政诉讼,还是没有逃脱房子被野蛮强制拆迁、家人被殴打的命运。

(—)子虚乌有的棚户区改造
我父亲的住房坐落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光明2楼3单元10号,是已购公房。2010年11月2日,我父亲所居住的小区张榜公布拆迁,从此我父母与世无争的幸福日子提前结束,开始了提心吊胆的生活。看着父母每天都焦虑着,身为儿女的我只能到相关部门去查询,得知这个所谓的《采空棚户区改造黑山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是一个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项目,没有得到北京市政府的审批。

在一年多漫长的维权抗争中,王洪忠区长领导下的政府拆迁办利用恐吓、断水断电,掀翻楼顶的保温层,破坏下水系统,堵路等流氓下三滥卑鄙的手段,使我年逾古稀的父母被逼只身离家,但年迈没有文化的父母依然坚信党中央还在,天子脚下还有说理的地方,更是教育我们要依法维权,要上法院,要坚信朗朗乾坤下,乌云不能永蔽日。

(二)提起行政诉讼,终于打赢了官司
在这一年当中,我年近九旬父亲先后两次到门头沟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次于2010年12月20日,起诉门头沟住建委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区法院立案庭张庭长多次找我谈话,口头告知区领导不让受理该案,所以不能受理,且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裁定书。第二次起诉区住建委行政裁决违法,这一次经历了一审败诉,二审胜诉(于2011年12月13日接到二审判决书),我们取得胜利,高兴劲还没有过去,噩梦就来了。

(三)、天子脚下照样制止不住的政府强拆
新的征收条例明确禁止任何非法律形式的强制拆迁。但王洪忠区长领导下的门头沟区政府从来就没有把中央的政策当做行政准则,在拆迁过程中肆意妄为。早在2011年12月26日之前,就组织了两次强制拆迁,由于我们及时打110报警,警察出现场让拆除人员,出示手续,由于拆除人员拿不出合法手续,拆迁就停止了,从而使我们的私有财产得以保全。但是,在2011年12月26日,也就是我们接到判决书后第13天,王洪忠区长领导的门头沟区政府组织的第三次野蛮强制拆迁中,我们再打110报警,要求拆迁办主任石研出具合法手续,请求警察保护我们的私有财产时,由于门头沟区大峪派出所所长李焕成,不仅没有让现场拆除人员出具合法手续,还纵容支持加快拆除的速度,让警察极力阻止我和我母亲进入现场,造成我们家被强拆,住房等财产遭受损失,家人被殴打。

无论是旧的拆迁条例还是新的征收条例中,都明确了达不成协议禁止违法行政强拆,中央领导更是在各种会议上一再要求,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坚决制止违法强拆现象。但是,北京市门头沟区区长王洪忠,让吴金海老人一家不明白了,为什么打赢了官司,还要被政府行政强拆,可见王区长在公然的挑战党中央的执政能力,无视北京市政府的存在,不断激化社会矛盾,制造社会混乱,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联系电话:13241983133。
2011.12.28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