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8月8日,本网获悉:一直在北京要求西城区法院立案的宁夏维权人士王杰,昨天被中宁县驻京维稳专班接回地方后,直接带到中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由警察宣布补充执行疫情期间的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移送拘留所执行。
王杰不服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中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于2023年7月24日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材料,但西城区法院对简单明了的起诉未当庭立案。到8月4日下午,是王杰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交行政起诉材料是整整瞒两周的时间,王杰再次赶到西城区法院追问自己的案件的立案情况,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联系了里面的领导,说还在研究之中。很快,王杰就被中宁县驻京维稳专班稳控,并于昨天带地方,补了去年疫情期间的行政拘留10天的执行。
王杰是宁夏特色硒砂瓜种植专业户,也是宁夏中宁县云鹏瓜果专业合作社硒砂瓜种植的内部承包人(股东),受经营部法人代表朱万云委托,就中宁县白马乡政府借国家领导人“退耕还林”、及“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讲话精神,以黑社会手段破坏农业生产行为,多次到农村农业部、国家信访局等投诉反映。
对王杰的维权行为,中宁县公安局一直插手这种非警务事务,对朱万云向外甥王杰转让硒砂瓜承包经营怀疑有假而进行调查,发现王杰从舅舅朱万云处转让硒砂瓜种植承包经营,远远早于地方政府违法的“自愿退出硒砂瓜种植”政策之前,而且转让手续、转让款的转账手续齐全,遂中止了对他的刑事调查。
虽然说,宁夏自治区中宁县公安局在事实面前停止了刑事调查,但一直没有停止以治安管理对王杰的打击报复,尽管硒砂瓜种植在保护环境及保护“三农权益”问题上,完全符合当下“退林还耕”的政策。但当王杰于去年10月份在准备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时,被国家信访局辖区的西城区分局派出所警察留置、并交地方维稳人员(包括中宁县公安局的警察)截回,又一次无端被以“寻衅滋事”遭到行政拘留(被关押在疫情隔离点执行拘留)的打击报复。
中宁县公安局在去年对王杰作出的行政处罚,已经在疫情隔离点进行了执行,现在又再次送拘留所执行,明显有为了打击报复他而滥用职权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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