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非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昌平区第16选区工作组,没有组织选民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即代表候选人没有获得选民对其赞同意见多少的顺序,也即昌平区选举委员会不是依法“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昌平区第16 选区的选民,绝大多数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科部的学生,其次是教师。
若是昌平区选举委员会安排的以非法的方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学校的校长等人有责任也有能力抵制。然而却没有。
若是第16 选区工作组决定的不召开各选民小组会议,选民不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讨论和协商,学生和教师选民也有能力和责任向昌平区检察院或昌平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控告。
然而,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没有人控告,违法者也未被追究。
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非法选举事件,是法律的耻辱?还是选举委员会的耻辱?或是教师和学生选民的耻辱?再或是……
我们要追问,中国政法大学是按照哪家的法律,按照怎样的程序,从(昌平校区中共党委书记)石亚军、(昌平校区校长)黄进、(昌平校区中共党委副书记)冯世勇、(昌平校区工会副主席)李净、仝宗錦、杨利华等20多位初步候选人中挑出冯世勇、李净和杨利华3人为正式候选人的?
六,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做样子、走过场
11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张贴出关于召开昌平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公告。定于3日下午6点30分,在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召开昌平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欢迎各位选民参加。
据调查,学生选民根本就没有人见到公告,几乎没有人参加见面会。就连初步候选人也不知道有一个见面会。
团支部书记、班长们也没有接到指令,向学生们发短信,告诉一声见面会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提醒各位学生选民们参会时准备提问。
昌平校区的黄进校长是官方认可的法学专家。我们平民百姓有必要思考,像黄进这样的校长、专家,对促进社会进步,对为平民百姓争取权利,对维护法律的权威,对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在哪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