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恶法频出!“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将成新增口袋罪?

特约评论员:叶啸天

2023年9月1日,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意见。草案最具争议的内容是新增的第三十四条,这一条称“穿着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以及“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

近年来,随着中国政治和法制环境出现种种倒行逆施的迹象,对新闻言论的管控日益严厉不说,当局还搭配了一系列的恶法恶条,如侮辱英雄烈士等,以及滥用寻衅滋事这一罪名,最近这些年,其应用范围异常广泛,只要有人言行为官方所不容,在不便以其它罪名相扣的情况下,就可以用寻衅滋事罪来对付。

两个多月前,当局又出台了新版的《反间谍法》,扩大了有关“间谍行为”的定义,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明确为“间谍行为”。新版反间谍法于7月1日起施行,但在文本公布却尚未实施期间,寒蝉效应就已经产生。

向来以神秘著称的中共国家安全部,在8月1日开始,破天荒地开通了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开篇就动员全社会反间防谍,此后持续发文,进行有关国家安全和反间谍的宣传。8月15日,发文强调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并翻炒七年前的云南省委党校退休教师子肃案,称其招募“敢死队”,妄图颠覆国家政权。

其实,一般人并不具备充当间谍的条件,但是,从子肃案观察,即便你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接触不到各种机密,但是,只要你与境外人士联系频繁,或者将一些国内的信息传递出去,且有政治异议的言行,都能被认定为“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成为新版《间谍法》认定的“间谍”。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期限为9月30日。按照中国的立法潜规则,即便再多的人对该草案提出反对意见,也很难阻止其最终出台生效。正如一些异议人士被抓捕过后,声援的力度越大,当局越是认为抓得正确,反对这一草案的声音越大,当局或许会认为其出台越是有必要。

该草案第三十四条显然也有为所谓的“国家安全”服务的意味,希望提升民众对党国的忠诚度。然而,大凡看过其条文具体内容的人,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因为“穿着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以及“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可以适用于任何在中国境内活动的人。就拿服饰来说,几个人没有穿过西方品牌?是不是所有穿着西方品牌服饰的人,都在损害民族精神、伤害民族感情?一些官方的出版社,出版西方著作,如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有其它西方名著,算不算违反这一法律?最为讽刺的是,习近平出访,还是乘坐美国制造的波音747专机,对于这种行为,相关部门该作何处理?

此外,“中华民族”这条草案法律条款抹煞了中国当局统治下的其它民族与汉民族的区别,也就是说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朝鲜族等都被囊括在“中华民族”里面。一旦通过生效,比如,穿戴维吾尔族穆斯林服饰、标志,虽然早就遭到干涉,甚至成了被送进洗脑改造集中营的理由,以后也就可以用“伤害”“中华民族”感情为由被“依法”禁止、受到法律制裁。

显然,上述拟出台的法律条文跟寻衅滋事罪一样,也是适用范围宽泛和任意、彻头彻尾的口袋罪,每一个行走在中国大地上的人,上到党国高层,下到贩夫走卒,都可以被认定触犯此条。寻衅滋事的口袋罪“功效”众所周知,不管是上访、下跪请愿、呼喊口号、拉扯横幅、辱骂官员等,还是在虚拟世界批评党和政府政策以及官员,都可以以寻衅滋事入罪,轻则行政拘留和罚款,重则刑事拘留和判刑。甚至连访民重复递交信访材料和多次上访,也成为寻衅滋事的“罪证”。

不过,在这个所有的法律都在为独裁统治者服务的国度,法律可以制定得非常严厉,但执行起来,主要还是针对不受当局欢迎的人士,用其打击另类和排除异己。

滞台的中国异议人士龚与剑认为,中共当局此时新增禁止伤害民族精神与感情的法律条文,与日本排放所谓核污水后,当局掀起民族主义反日情绪有必然关系。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此时订规定继续煽动中国国内民族主义情绪,继续严厉控管中国人的衣食住行,全方位管天管地管空气,管到中国人日常生活小细节,形同网格化管理。”

其实,针对表达异议的各种言行,如身穿印有表达观点的文字和图案的服饰、佩戴象征性的标识等,历来都已经是当局迫害政治、宗教异议和倡导平等消除歧视活动人士的借口。如山东维权人士权平,七年前他因穿上印有“大撒币习特勒”的T恤上街抗议,结果遭当局秘密抓捕及判刑1年半,后被禁出境。今年8月20日,他独驾水上摩托,趁夜渡海300公里逃至韩国被当地警方抓捕。2022年5月14日,黄李两姓同学在清华大学超市内的一张小桌上摆放了10面手掌般大小的彩虹旗,结果遭到校方约谈和处分,并由此展开长达大半年的反抗,然而,始终未能推翻学校的处分决定。这部试图把这些禁令和制裁合法化的修法草案,多半已经炮制了一段时间,今日的排日民族主义情绪不过给官方提供了一个持续煽动极端排外民族主义情绪的机会。

作为 当局“严打”“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一部分,这些年官方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用来对官员认为表达了“极端主义迹象”的各种行为进行严厉制裁。比如,当局强制把维吾尔族人和回族人关押进拘留所和“再教育营”,并将其中一些人判处监禁,因为他们从事了维吾尔族、回族宗教和文化活动,如朝觐、做阿訇、留胡须,以及在家里保留宗教标志物品。当局针对回族人的上述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已经严重侵犯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不受歧视和参与文化生活的人权。

最近这些年,随着管制的日益加强,中国媒体和民众的新闻言论空间日益逼仄,寻衅滋事罪、侮辱英雄烈士罪已经让很多人噤若寒蝉、如履薄冰,如今,又准备出台上述法条,可以预料的是,在今后,稍有不慎,就会有人触犯,被采取拘留和罚款措施。习近平独掌大权以来,可谓恶法频出,新的恶法再加上已经运行良久的危害国家安全类,以及造谣、诽谤等罪名,可以将一切敢为和敢言者清除殆尽,总有一款适合你。

2023年9月12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9/blog-post_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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